这个网友提出的问题太好了,就是打官司为什么要请律师?难道法官分不清对与错吗?经过他这一问还真的意识到,律师好像真的没有啥用?如果说怕法官有“营私舞弊”的问题,那么可以同时设置3个“法官”一起审,而且还可以通过公开审理的方式来解决。
好像是律师还就是近代才有,而古代都是县官直接审案子。然后谁有错谁正确都是一个人说得算。要是说这样不好,那么律师也都是帮自己人,也不是第三方,那么他就一定会正确吗?不过既然国家设立这个职业,那么应该还是有存在的必要,不过要是都是免费,那样可能就会更加公平一些了。
朋友们,你们认为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