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正在吃牢饭的乱港头目再次迎来审判时刻。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前乱港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涉嫌在修例风波期间,于社交平台公开一名警员资料,违反了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视法庭,判囚3个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黄之锋可谓是案底累累,这次3个月的刑罚对他来说只能算是开胃小菜,而在此之前他已经被有三宗罪刑罚加身,分别是涉嫌于2019年6月非法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被判囚13.5个月;2019年10月在铜锣湾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的案件,被判囚4个月;2020年6月在维多利亚公园非法集结案,被判囚10个月。这三宗案数罪并罚后,只需要坐牢23.5个月。这两年不到的刑期,其实在去年就已经坐完了。不过他现在还继续关押在赤柱监狱,还有他所犯最大的案件还是审理当年,能不能让他牢底坐穿,就看他所涉及的“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国安大案审理结果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这次只被判了三个月的藐视法庭罪,是因为他曾在网上发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起底警员资料。该警员在2019年11月于西湾河为自己自卫以及制服非法示威者而开枪,被乱港分子们视为眼中钉。作为乱港头目的黄之锋更是非法在社交平台上贴文,不但公开了该名警员的资料,还对其家属的姓名、资料及行踪都通通曝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中他还贴出该警员的两名女儿的相片,并用文字写明“她们老豆是S人犯”等资讯,引来很多“手足”留言回复,其中还有部分留言居然煽动他人对警员两名女儿作出X骚扰,港警在此案中拘捕4人。

黄之锋此举涉嫌违反高等法院先前禁止对警员“起底”的颁令、及对该警员保密身份的命令,被律政司民事控告藐视法庭。黄之锋早前认罪,律政司建议法庭判以月计的监禁,法官在4月17日经考虑后决定判处黄之锋入狱3个月,书面理由将于未来数天颁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为年青一代“乱港势力”的代表人物,黄之锋堪称“乱港急先锋”,从闹得沸沸扬扬的“佔中运动”到“35+初选”案 ,黄之锋都深度参与其中。特别是在收到美国160万美元的运动资金后,黄之锋在香港愈加胡作非为,在国际舞台上频频颠倒黑白,俨然成为了境外反动势力最顺手的傀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好在随着港区“国安法”的正式颁布,乱港分子树倒猢狲散走向穷途末路,黄之锋这个被扶持的傀儡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同时也理所当然的被他们背后的“主子”当成了弃子。不仅如此,在黄之锋坐牢期间,同为乱港分子的父亲黄伟明低价卖掉房子,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离港跑去国外,独自留下黄之锋一个人在港坐牢,真可谓报应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