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警局17日披露,近日,福州海警局在辖区海域连续查获2起涉嫌走私冻品案,现场抓获涉案人员6人,查扣船舶2艘,查获鸡翅、牛筋等冻品140余吨,总案值逾1000万元。

对于上述冻品,是应税货物,一般贸易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走私应税货物偷逃应缴税款,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罪量刑时分三档,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

同时上述冻品进口时也有严格的准入条件限制,未取得相应的许可,不得进口,涉嫌走货物也很容易被认定为禁止进出口货物,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罪量刑时分两档,5年以下,5年以上。

由此可知,对于有减轻情节(从犯、自首、重大立功)的嫌疑人/被告人,如将上述冻品认定为禁止进出口货物,无论涉及的货值/重量多少,都有可能在5年以下量刑,甚至3年以下量刑,进而争取缓行。

那么如何才能将冻品认定为禁止进出口货物而不认定为普通应税货物?

冻品的生产企业是否在《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将成为很重要的评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