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杭州女童坠楼案”宣布择期宣判。孩子父亲近日接受媒体采访,准备争取将罪名更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将量刑提高到7年以上。出事了,保姆肯定是失职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也会给予相应的惩罚。作为一名母亲,看到这样的新闻是心有余悸的,任何家庭遭遇这样的灭顶之灾很难走出来,但是请冷静下来,尊重事实本身,保姆是否要负全部责任?物业、开发商抑或是提供保姆资质的家政中介难道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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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复盘下整个事件始末,在事发视频中清晰可见,保姆当时并不是故意遗忘孩子在电梯,她提着滑板车出去后拉了一下孩子,这时女娃后退几步没跟上,但电梯这会已经快速把门关上了。保姆以为孩子跟着出来,谁知转身才发现其并没跟上,两岁的孩子当时特别害怕一直在哭,被电梯带到了八楼,门打开后,小孩子本能的顺着有光的方向跑去,因为透过窗子,外面有灯光。不幸的,是孩子出电梯后劲直走到八楼那个只半米高的窗台上,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当事人保姆吴某应该属重大失误算过失致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吧,故意杀人还不至于。纵观全程,她没有理由故意去残害这个孩子,如果真有那个心,何必在一个有监控的地方动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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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针没有扎在自己身上,无法感同身受,孩子没了,外婆因为自责去世,妈妈重度抑郁、精神几近崩溃,爸爸痛求严惩保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崩塌。那么小的孩子被困电梯,除了哭还能干啥?作为保姆,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你就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困在电梯这种情况无法预料,但你第一时间必须是找到孩子,查看电梯在哪层停留飞速赶过去而不是在一楼傻傻等;其二,电梯到不了负一,你假装去负一找孩子,误导孩子爸爸,耽误了寻人的时间,找到孩子送到医院时她还在呼吸,但是错过黄金时间抢救无效,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其三,在一楼能听见孩子坠落的声音,没有及时求助,反而和孩子爸爸撒谎;其四,事发后,保姆一声道歉都没有,但凡她认真反省,态度积极一点,也不至于发展这到这一步……我想,这才是家属必须追责的最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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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物业及开发商,曾有记者在事发楼栋乘坐电梯时发现,在无人乘坐、无任何人操作的情况下,两部电梯会在一楼停留约30秒后,其中的一部电梯会自动上行至8楼停止。电梯到达8楼后向左转,就是孩子坠楼的窗台,窗台高约50厘米左右,窗边距离地面约1米,窗户处于90度向外开启的状态,未加装任何防护设施。为什么要设计这么危险的防护栏?这是不是造成悲剧的“主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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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属情感上讲,肯定希望罪名越严重越好,最好死刑立即执行,这一点大家都可以理解。虽然非常心痛,但在给保姆追责的同时,是否也要考虑其他因素,合理维权,明确几方责任和动机,不利用舆论绑架司法。最后,我们要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