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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中庸集注》
在社会上,总有人信奉“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西汉时期有这样一位女子吕母,带领大家起义,她能够成为领导者,还要从为儿报仇说起。这个女人经营一家酒店,有一天忽然被告知她的儿子因为一点小事被县宰抓住杀掉了,吕母痛失爱子,悲痛欲绝,但没有能力为儿报仇,就隐忍下来,她利用酒店招揽四方豪杰,去她那里吃饭,分文不收,过了些年,她家财耗尽,哭着求那些人为自己的儿子报仇,这些人感念她的恩情,就帮她抓住了县宰,
吕母为儿子报了仇,四方起义之士也慕名归拢而来,她便带领起义军加入了赤眉军,参与到了反抗王莽的斗争中。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做母亲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平安长大是她们最欣慰的事。但总有一些飞来横祸避无可避。
曾经有一个6岁男童被未成年人杀害,被害人的母亲非但没有等到道歉,反而还受到嘲讽,这位母亲心急如焚,伺机报复,在2007年8月份,韩浪故意伤人,被判处被叛处有期徒刑了13年,
面对这一结果,原告的家属却认为法院判的太轻,当即表示反对,双方随后在法庭上起了争执,他们争执的所谓何事?
韩浪结婚以后和丈夫出现了感情危机,1999年,他们的儿子亮亮出生,虽然家里添了新的小生命,可丈夫依然没有回心转意,把心思放在家和儿子身上,经常一出去就失去联系,回到家以后也十分冷淡。
在2001年,韩浪终于忍受不了夫妻感情破裂,就办理了离婚手续,独自一人带着亮亮到北京生存。
一个独身的女人本就不容易,再加上要照顾一个年幼的孩子,
韩浪虽然辛苦,但她咬牙坚持,凭着努力找到了一份工作,亮亮也知道妈妈不容易,从小就很乖巧,但不幸的事还是降临到了这对孤儿寡母身上。
在2005年4月份,韩浪从外面赶回家,发现儿子不在,她十分着急,声声呼唤着儿子,要把他叫回身边,可怎么喊也不见儿子的身影。韩浪心急如焚,按照以往,儿子早早就会出现,不会让她等这么久,
她苦苦找寻,终于在附近一口井里发现了儿子的踪影,待打捞上来以后,身体早就已经凉透了,
韩浪惊慌失措的报了警,警方赶到以后经过排查,迅速抓到了犯罪嫌疑人,
这个嫌疑人就是附近张广家的儿子强强。
究其原因,原来两个孩子相遇后,强强嘲讽亮亮没爸爸,没人疼,是个野娃娃,亮亮十分气愤,两个人推搡之间,强强就把亮亮推到井里,还落井下石,盖上井盖掩盖尸体。
韩浪悲痛欲绝,她一生的希望都在儿子身上,没想到儿子惨死,在2006年她起诉法院,要讨回公道。法院判处强强管制三年,张家赔付15万,但当韩浪去张家要赔偿款时,却遭到了
张家的阻拦,非但没给她一分钱,反而咄咄逼人,欺负她、嘲讽她,仗着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家掀不起什么风浪,就是不给钱。张广家不是拿不出这笔钱,他们家前一阵子才添了辆新车。可韩浪每次去都碰一鼻子灰,还被骂了出来,这令她十分难以忍受。
韩浪决定自己报仇,她安葬了儿子,又偷偷买了硫酸,把愤怒发泄在张家女儿萌萌的身上。
2006年11月份,一辆中巴车上,一个陌生的女人突然把硫酸泼向萌萌,硫酸劈头盖脸泼下,烧的萌萌撕心裂肺哭喊,周围的乘客也受到波及,受到不同程度的烧伤,而韩浪也因为故意伤人被抓了起来,法院经过审判,判处韩浪13年有期徒刑。
结语
对于这个结果,我们也忍不住叹息,面对不公之事,以暴制暴的法子不可取,走法律手段才是正确之途。《唾玉集·常谈出处》写道:“自出洞来无敌手,得饶人处且饶人。”冤冤相报何时了,害人害己,得不偿失。以恶制恶只会带来更大的伤害。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孔丛子·居卫》写道:“有此父斯有此子,人道之常也。”
父母不能与身作则,保持纯正,就难以培养子女遵纪守法、修身养德的秉性,所以父母一定要重视起家庭教育,做好榜样,才能减少孩子畸形心理的发生,也才能少一些家庭悲剧。
参考文献:
《中庸集注》
《唾玉集·常谈出处》
《孔丛子·居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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