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省安阳市政协主席赵微,在案发前十分喜欢帮企业老板们出面调解,从中收取“关照费”。2012年7月,赵主席得知省纪委要调查他之后,连夜开车转移120万现金给小舅子。不久后便落网,后悔莫及的他对省纪委办案人员坦白说道:“我是金钱的俘虏......”

1951年8月,赵微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市的一个老革命家庭,他父母都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参加过革命的老干部。赵微从小就在良好的家风和传统的革命教育中受益良多,为自己踏入仕途做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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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政协主席赵微

1968年,年仅17岁的赵微工作了,赵微父母虽然是革命老干部,但是他并没有因为父母的背景而自大变成纨绔子弟,反而比别人更加勤学苦练。他脚踏实地的态度赢得了单位领导的认可,出色的工作表现为他今后仕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6年,赵微45岁就成了当时河南省年轻的厅级干部,当上了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1999年,在河南省公开干部选拔中,赵微再次脱颖而出,在干部笔试和面试中均获得第一名。

2000年1月,49岁的赵微晋升为河南省安阳市委副书记,负责法制、宣传等工作。2004年4月,官运亨通的赵微被任命为安阳市政协主席,直到2012年9月案发落马后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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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火爆的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

不可否认的是,赵微的办事能力,的确为安阳城的建设做出了贡献。比如,他当时抓建的“中国航空运动之都”,仍然是安阳的一大城市名片,如今都举办了很多届航空文化旅游节,而他当时负责的企业如今仍然是河南纳税大户。

赵微的工作能力,安阳人都看在眼里,案发前的确是个干事的能人。然而,赵微就是在这样通顺的仕途中、在管理城市中碰到的各种诱惑中走向了歪路。

赵微的朋友圈就是利益圈,他面对这些“朋友”带来的好处时,心思不纯、心志不坚。收受钱财后便开始利用他的权势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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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受贿的赃款

被捕后的赵微对省纪委办案工作人员坦白:“我就是金钱的俘虏......”

安阳私企大老板罗某,就是赵微走向贪污之路的“启蒙老师”,罗某是安阳市的闻名企业家,赵微第一次非法收受的钱,就是这个罗老板送的。可以说罗老板是赵微贪腐案的关键人物。

这两人于2000年春天相识,当时赵微(时任安阳市委副书记)出席了一个希望小学的慈善活动,罗老板当时为希望小学捐了款。赵微就这样结识了罗老板。

罗老板也注意到了这位市委副书记年轻有为,将来肯定还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所以他多次邀请赵副书记来吃饭、喝茶。

这样一来二去,赵副书记和罗老板逐渐成为了好朋友。但正是罗老板这位“好朋友”,将赵副书引向了犯罪的深渊。

2000年2月28日,罗老板的一家管道销售站,被杨某用假的兑票骗取了58万元,这一次的诈骗也间接导致了销售站的其他损失,包括27万多元的违约金。

杨某行骗吃到了甜头,竟然在一个多月后用同样的方法诈骗罗老板。诈骗团伙再次来到罗老板的公司,当他们拿出价值100万元的假兑票进行付款时,被罗老板的员工抓个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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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撞到行人

杨某等人见机开车逃跑,罗老板立即指派司机李某去驾车追赶他们。杨某开车将李某的车逼到路边,导致李某意外撞死了一名行人,李某也受了重伤。

罗老板为了尽快破案,得到尽可能多的赔偿,同时也为了减轻司机李某的交通事故责任,于是他多次找赵微副书记,希望赵微能够出来帮忙调解。

赵微副书记拨通了安阳市公安局杨政委的电话,要求杨政委向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经侦支队副队长施压,要求他尽快破案。案件处理后,罗老板得到了赔偿。

2001年春节之前,为了感谢赵微副书记的出面“照顾”,罗老板让公司会计准备10万元现金,并用黑色塑料袋装好。

然后罗老板拎着塑料袋去赵微的办公室,简单问候了几句后,罗老板将塑料袋故意丢在赵副书记的沙发上。

赵副书记送走罗老板后,回到办公室看到了沙发上的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大吃一惊,里面装了整整10万元现金!经过几次思想斗争,赵微副书记最终还是笑纳了这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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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黑色塑料袋装钱

2002年下半年,罗老板在安阳的一家经贸公司销售出去的酒遭到投诉,罗老板得知这是酒的质量不好,于是将酒的供应商告上法庭,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这家供应商在安阳市当地也是闻名的大企业,罗老板怕官司打不赢,于是拿出5万元找到了赵微副书记出面。

赵微向安阳市中院领导(另案处理)打了个照面,并要求法院领导向案件负责人李某进行施压,最终,法院做出了对罗老板有利的判决。

罗老板为了感谢赵副书记的照顾,在案件结束后又送给赵副书记5万元。

赵微除了干预司法制度以获取利益外,还利用自己的地位,为他人出面协调各种“疑难杂症”,维护各种利益链。

2004年,赵微晋升为安阳市政协主席。罗老板想承包安阳电厂的煤炭项目,又让赵微事先和电厂的负责人打个招呼。

赵微把安阳电厂刘副总经理介绍给了罗老板,让罗老板亲自去刘副总办公室进行沟通。

刘副总经理直接将电厂煤炭的采购负责人张某叫进了办公室,介绍说这位罗老板可是赵微政协主席介绍来的人,于是张某便与罗老板签订了煤炭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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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电厂煤炭

合同虽然签订了,可是罗老板发现,他公司运输给电厂的煤炭,被电厂故意降低煤的热值,导致罗老板无法获得足够的经济效益。

于是罗老板又找到了赵微主席,赵微出面又帮他调解关系,让电厂按照正常的热值燃烧煤炭。

此后,电厂再也不会为难罗老板了,而且支付购买煤炭的费用也比以前快得多,这可是其他煤炭供应商羡慕不来的。

2006年春节前,为了感谢赵微主席帮其促成煤炭供应业务,罗老板去赵微的办公室,送给了他20万元。

赵微看到这钱也来得太容易,只需要自己出面说一句话,就能收到源源不断的金钱,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经查,赵微在任期间,与至少8名企业老板保持着金钱利益关系,其中安阳一家房产开发商的贾老板送的赃款最多。

2009年3月,贾老板买下了安阳一家酱菜厂的土地,要修建一个龙跃广场。

可是,由于酱菜厂的工人安置问题尚未解决,所以买地后的8个月都无法进入建筑工地施工。原酱菜厂的工人也多次进行投诉,这让贾老板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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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建筑施工

后来贾老板通过关系结识了赵微主席,请赵微进行出面解决土地施工问题。赵微随后打电话给相关部门的领导,让贾老板的施工队在20天内顺利进入工地施工。

同样,经过赵微出手,贾老板还毫不费力地获得了另外两块土地,包括一个村民宅基地和原酱菜厂工人家属房基地。

几经波折,终于在2012年12月31日,贾老板龙跃广场项目举行奠基仪式,为这个项目“出力不少”的赵微主席当时还邀请了许多市政府部门领导为贾老板暖场。

作为回报,贾老板出手十分阔绰!2010年1月,贾老板到北京买了一辆价值超过28万人民币的豪车送给赵微主席的儿子使用;几天后贾老板又在政协办公楼车库门口送给了赵主席100万元。

在2010年春节前,贾老板去给赵主席“拜年”,去了他的办公室,送了20万元。2011年春节前,贾老板让司机给赵微送去了20万元。

2011年3月,贾老板送给了赵微1万欧元。2012年春节前,贾老板又去给赵主席“拜年”,到了办公室送了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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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受贿的赃款

除了协调商人的利益外,赵微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卖官交易。2004年下半年,安阳市林州市某镇派出所一副所长闫某通过人脉找到了赵微主席,给了他1万元,让赵主席帮他升升职位。

赵微主席直接打电话给林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随后,那位闫副所长如愿被调任到林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科,当上了侦查大队指导员。

2010年,闫某为了当上副科级干部,一次性送给赵微主席21万元。

收到钱后,赵微主席甚至向林州市委书记通了气,嘱咐说要多多关照一下闫某。此后,林州市公安局走了个审核程序,闫某顺利当上了副科级干部。

安阳市内黄县商务局局长王某,在2009年底通过关系联系到了赵微,请求赵主席协助他调去县卫生局工作,赵微就此向内黄县委书记郭某通了气,郭某随后让县组织部长安排此事,最终,王某如愿当上了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2010年3月,王某来到了赵微主席的办公室,为了表示感谢,送给了赵主席10万元的“关照费”。

2009年3月,私营企业老板孙某想当市人大代表,他通过自己的关系找到了赵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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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微

在赵微的“关照”下,成功当选为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了感谢赵微的照顾,孙某送给赵微12万元。

自从有了赵微主席这层关系,孙某的生意越做越大,利润翻番。为了感谢赵微的照顾,孙某多次送钱给赵微。

经查,自2009年中秋节到2012年上半年,孙某7次去了赵微的办公室,送给赵微共41万元以及1万欧元。

纸终归包不住火,河南省纪检委对赵微进行立案调查,听到要被调查的消息后,赵微主席既害怕又镇定,决定抗拒纪委调查,因为赵微也知道自己收到的贿赂数额非常大,被抓后肯定重判,所以他趁机转移受贿的赃款。

2012年7月某晚,案发前赵微连夜窝藏非法所得的赃款,当晚,他从家里拿了120万元现金放在后备箱,驾车将这些赃款交给小舅子,并告诉小舅子一定要藏好并好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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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箱子装钱

赵微还趁着抗拒纪委调查的期间,归还了部分收受的赃款,并且让儿子归还了贾老板送的一辆价值28万元的豪华汽车。

此外,赵微还先后向郑州一家公司转移了20万元、179万元。最终留了72万元放在家里。

河南省纪检委最终追回了这些非法所得。这些所谓的不义之财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不是自己正当所得,终归是一场空。

这些非法所得的赃款成了束缚赵微主席的枷锁,成了他踏上贪腐之路的证据。2013年12月30日,河南省济源市中级法院宣判,赵微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高达518万之多,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赵微卖官受贿,行为恶劣。赵微出生在革命家庭,原先十分出色的他,本应该继续替父母发扬当年的艰苦革命精神,造福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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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贪腐被捕

没曾想到,在尝到了替人出面说句话就能收钱的甜头后,便开始大肆贪腐受贿、用钱开路,收受赃款高达518万之多。这样的“蛀虫”只有法律能够去制裁他。人在做,天在看,任何犯罪终会得到法律制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