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为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对全社会公开征集骗取套取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5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廊坊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违反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重点违法行为

(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基金;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1.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或以日用品、保健品以及其它商品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伪造、变造处方或无处方向参保人销售须凭处方购买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不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或明知购买人所持系冒用、盗用他人的,或伪造、变造的医保凭证 (社保卡) ,仍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5.与购买人串通勾结,利用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保卡)采取空刷,或以现金退付,或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手段进行兑换支付,骗取医保基金结算;

6.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7.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参保人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四、举报电话

廊坊市:2769110

市本级:2769110

安次区:5891926

广阳区:2382678

开发区:6078318

大厂回族自治县:8365599

香河县:8800338

永清县:6699500

大城县:5500390

文安县:5286123

霸州市:5660128

固安县:6160608

三河市:321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