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素导致员工入职当天并不能立马购买社保

--有的地区15-20号左右出当月社保缴费清单,一般这期间入职的可能到20号以后才能做社保增员;

--有的地区不支持线上增员,企业为了避免麻烦,统一规定每月某个时间点做当月入职人员增员;

--有的地区限制了只有在每个月某一天做社保增员;

--企业HR的疏忽,未在员工入职当天就购买上社保;

--有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统一在员工入职次月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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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会导致入职日期实际参保日期不一致,出现“空档期

如果员工在“空档期”间发生工伤了,怎么办呢?

首先,法律认可的公司为新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是:一个月。说明在一个月内做参保是属于正常缴纳情形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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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发生工伤后补缴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即这场工伤事故中,参保的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参保发生的“新费用”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承担的工伤保险基金就承担)

①“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②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一般有: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就说明,虽然在一个月内的“空档期”是法律允许的,但企业仍存在风险和额外成本——要承担已发生工伤未参保前的一切费用

所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各大企业尽量在员工入职当天就参保,尽量缩短或消除“空档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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