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刑事律师释法: 1、缓刑期间发现以前有漏罪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合并决定需执行的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杨昌盛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百度刑事专家律师,哈尔滨市知名刑事律师,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黑龙江维鸿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