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ZB2023-07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002)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1)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需提供(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 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 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供应商为设备销售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14时30分
联系人: 肖 工
联系人电话:188 0122 8227
联系人邮箱:wgh1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