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黑奴的历史那就要从很久很久之前所追溯了,大约在公元8世纪的时候应该就已经存在了。并且在我国唐朝时期的时候,也有很多高官蓄养昆仑奴的记载。但是这里面所提到的昆仑奴并不只是阿拉伯人贩卖过来的非洲黑人,其中还包括东南亚“黑人”尼格利陀人。但是贩卖黑奴猖獗的人都是伴随着基本主义发展而产生的。现如今人们提到的黑奴制度其实主要指的就是美洲的黑奴制度。

在新大陆被发现之后,欧洲殖民者最早就是想进入美洲的,而且他们也发现了美洲的土地非常的肥沃,非常适合发展农业,所以,就有了很多欧洲的殖民者在美洲各地建立了很多的大型种植园,而这个时候也是最需要劳动力的,所以就有很多破产了或者是受到了宗教以及政治迫害的欧洲人和一些流放的罪犯变成了这些种植地的劳动力。

但是后来美洲的殖民地越来越大,种植园也相对增加很多,需要开采的矿山也越来越多。而美洲本土的劳动力还是非常少的,所以他们就开始掠夺印第安人来解决这个矛盾。因为他们是本地人,所以对这样的环境和地形都是非常熟悉的,并且还会在一些本地人的帮助下,有很多人都逃跑了。后来他们就将目光都放在了印度,甚至还有将目光转向中国的。主要就是通过袭击一些沿海的村庄,将这些人口掠夺走当作奴隶指使。这样的方式也成为了他们寻找和补充奴隶的来源。因为当时中国政府还是非常强大的,加上路途遥远、运输过程中死亡率也会很多,中国人并不是奴隶来源的最好选择,所以他们都不敢肆意的掠夺。但是距离欧洲和美洲比较近的非洲并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他们非常能适应当地的气候,并且肤色与当地人的肤色有明显的差距,这就非常便于殖民者管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人在异乡非常难以反抗和逃跑。

一直在17世纪中叶的时候,北美各地相继制定了奴隶法典,此法典的制定,标志着奴隶制度在北美正式确立起来。而奴隶法典中主要的内容就包括了:奴隶不得与自由黑人结婚。奴隶之间的婚姻不受法律保障。未经特别安排,奴隶不得买卖物品。奴隶不得与白人争吵也不得对白人使用谩骂性语言。除非得到奴隶主许可,奴隶不得拥有财产和金钱。奴隶不得订立遗嘱,不得继承财产。没有说明目的地与返回时间的通行证,奴隶不得离开种植园。奴隶不得订立合同,也不得受他人雇佣。任何人,包括白人,不得教奴隶写字,不得给奴隶包括《圣经》在内的任何书籍。除非针对另一奴隶,奴隶不得在法庭作证等等。

这些法律不仅在现在看上去非常的不人道,在当时看来也是如此。但实际上,黑人奴隶们所要面临更多的阴暗面会让人不寒而栗。对于女性奴隶来说命运是更加悲惨的。特别是一些长的漂亮的女性,她们有的时候会碰到一些非常凶狠的奴隶主,遭受鞭打辱骂已经成为了习惯,并且有的时候更过分的是,会被奴隶主当作发泄欲望的工具和生育的机器。根据20世纪40年代的资料显示,有一半的黑人并不是纯正的,是黑白混血的。

一直到1800年的时候,英国最先出现了“废奴运动”,在奴隶贸易经过两百年之后,英国人赚的可谓是盆钵满钵,他们已经自我标榜是文明社会,人权的意识也开始觉醒了,正好当时的英国也已经出现了工业革命,人类劳动力也开始被机械化的动力设备代替,奴隶贸易市场也因此开始出现了萎缩的情形。在1807年之后,英国会议通过了禁止本国船只贩运非洲黑奴的法案。虽然英国宣布禁奴了,但是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还是有200万的黑奴被卖到了美国南部和拉美地区。在此期间英国人曾派遣军舰在非洲西海岸拦截运奴船只,以维护正义。最后在英国人的倡导和努力下,也更好的带动了美国的废奴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