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3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外勤中队长余乃宗带领民警在辖区政通路清河大街执勤,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检查发现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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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23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外勤中队长余乃宗带领民警在辖区政通路清河大街执勤,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检查发现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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