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希特勒如日中天,每次演讲,人们都如痴如醉,齐刷刷举起自己的手行纳粹礼,哪怕是假装的。

但有一个人在人海中独树一帜,他叫奥古斯特·兰德梅塞。

他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本身也是纳粹党员,甚至还为此自豪过。

那为什么这位曾经的纳粹党员拒绝向元首行礼,并做出轻蔑的表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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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奥古斯特有个深爱的女友是犹太人。

可德国的极端的民族主义导致了惨绝人寰的种族大屠杀,犹太人首当其冲。

据统计有约600万犹太人被有计划地枪杀、毒死。

鲍曼在《现代性与大屠杀》中说:“实际上,大屠杀的组织过程可以编进科学管理的教科书。假如军事上失败的屠杀执行者强加在全世界的意图不是遭到道德和政治上的谴责的话,那么它早已被编进了教科书。”

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最后成了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屠刀,这真是莫大的悲哀!

根据1935年的《纽伦堡法案》,德国人被禁止与犹太人结婚。

奥古斯特当然不理解,他的愤怒和勇气被人用一张照片记录了下来。

我不相信在场的德国人没有怨言,我不相信他们全都认同希特勒。

可不举手的人只有一个,人类的勇气显得那么稀少和珍贵。

奥古斯特的命运是悲惨的。

他的妻子伊尔玛与孩子死于1942年。

1944年,德国负隅顽抗,奥古斯特和一些“背叛者”送入了克罗地亚,奥古斯特很不幸死于炮火中。

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入狱,只为营救自己的爱人,可惜都功亏一篑。

奥古斯特算不上一个伟大人物,相反的是他很平凡,甚至曾经加入过纳粹党,他与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本可以随波逐流低过完自己的一生。

希特勒是不是一个坏蛋无所谓,举个手而已,又有什么关系?哪怕在朝堂上把鹿指认为马又能如何呢?

可是爱情改变了这个普通人。

阿伦特在《平庸之恶》中提到一种“不思考的恶”,在面对现实的选择时,根本不去想对错问题,以服从命令为由放弃思考,放弃作为一个人的权利。

而这一切其实是过分恐惧死亡,恐惧让人丧失勇气,恐惧扼杀自由。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但还有句话更为现实和普遍,“好死不如赖活着”,可谓是点出来了绝大多数人的价值观。

奥古斯特不是英雄,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和信仰,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想要过普通生活,有工作、爱人,可是就连这些都无法实现。

极端的民族主义和种族政策裹挟了整个德国。

而奥古斯特仅仅比万千德国人多出了一点点勇气,这正是人类的勇气。

是儒家的“舍生取义”,是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也是抗日战争中死去的无数华夏儿女。

勇气使人超越沉重的肉身,使人变得高贵,彰显人性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