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因割包皮被反复收费,愤而报复行凶杀死医生。
黄某,30岁,柳城县人,中专肄业。去年,黄某因生殖器上出现不明颗粒于网上寻诊并与一名自称是柳州鱼峰区某医院医生的李某某取得联系,却被李医生交给医生梅某平接诊并主治。
在检查中,梅某平诊断黄某存在包皮过长、龟头珍珠疹的症状,随即由其他医生给黄某做了包皮环切术,医疗费用一共1.2万余元。
术后留观的黄某得知,黄某父亲在医护人员要求下又支付了额外的款项,于是心生不满,借出门买水之机购买水果刀,并携刀在二楼办公室捅刺梅某平。在追逐捅刺梅医生至一楼后刀被黄父夺下,事发后黄某未离开现场直至警方接群众报案到来。当晚,梅某平抢救无效死亡。
4月14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因其有自首情节,故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医生家属经济损失6.7万余元。
黄某没有正确处理医患纠纷,进而持刀杀人,导致医生梅某平抢救无效死亡。医患纠纷在生活中并不常见,每一桩纠纷的背后或多或少都存在令人深思的原因。本案究竟为谁之过?法律又有何种规定呢?
【@叨叨说法】
一、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认定其有自首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因此,对于自首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两个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也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本案中,黄某在实行杀人行为后留在现场,符合《意见》中的“在现场等待,无拒捕行为”的规定,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据警方介绍,黄某在被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黄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法院判处黄某无期徒刑,黄某需在监狱中度过一辈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十三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也就是说,黄某在监狱中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有立功表现时,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同时开始起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但执行期限至少为十三年。
三、医院的过错行为是否可以减轻黄某的责任?
本案中,医院自立名目收受费用,且通过分解方式收取医疗服务费,要求黄某父亲三次分别支付2478元、6039.20元、3600元。
虽然医院的过错行为与黄某的杀人行为没有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但是是黄某的故意杀人行为的诱因之一。因此,法院考虑了医院的诊治行为,无期徒刑已是经过从轻处罚后的判决结果。
四、作为患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在前往就诊时,应当对医院的医疗水平和口碑进行了解。
以本案中的柳州南健医院为例,在“家庭医生在线”网站中搜索“柳州男健医院”时,其中不仅推荐专家一栏为空白,患者评价一栏更是空空如也。在热门文章中,虽有“柳州割包皮多少钱,价格表参考”与“柳州割包皮手术多少钱,价目表揭晓”等文章,其中却对进行手术的费用只字不提。
据了解,包皮环切术的费用多为1500-2500元左右不等。在有些地区,包皮环切术属于医保报销项目,其费用会更低。本案中黄某花费万余元进行包皮手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
其次,在遇到医院不合理收费时,可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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