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由湖北黄梅文化局编的《黄梅采茶戏志》载“黄梅采茶戏曾用名有采茶、采茶歌、下河调、黄梅腔……清道光至咸丰年间江西乐平人何元炳……在他的《焦桐别墅诗稿》中有一首《下河调(黄梅腔)》的‘七绝’……”

桂遇秋发表在1991年《农业考古》杂志上的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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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遇秋发表在1991年《农业考古》杂志上的文章截图

另外在1991《农业考古》杂志上刊载了一篇署名黄梅县文化局桂遇秋的文章《采茶诗句赋黄梅------何元炳的《下河调》茶诗小释》。桂遇秋在文章的开篇中写道:“清代江西省乐平县文人何元炳,有一首《下河调》的茶诗,对研究黄梅采茶戏(即黄梅戏)与赣东北采茶戏的历史渊源,很有价值……在他的《焦桐别墅诗稿》中(同治刊本)留下了一首茶与茶戏的重要诗篇《下河调》(黄梅腔)……”

1996年第二辑《湖北文史资料》刊载了余笑予的文章《湖北黄梅戏》、学梨的文章《黄梅戏历用的名称》、桂靖雷的文章《黄梅采茶戏流行区域历史文献资料辑录》等几篇文章中均引用了“何元炳的《下河调》(黄梅腔)”的诗题及诗。

最近有学者查阅了收藏在江西图书馆的何元炳诗集《焦桐别墅诗草》(共四卷),经考证发现,该套书中,没有诗题为《下河调》(黄梅腔)或者《下河调(黄梅腔)》的诗。只有《采茶曲》组诗八首,组诗中第六首诗与桂遇秋先生提供的何元炳的是相同。

博文《"都作黄梅县里腔"----何元炳《下河调》发现始末》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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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都作黄梅县里腔"----何元炳《下河调》发现始末》截图

2007年某博客刊载了一篇博文《"都作黄梅县里腔"----何元炳《下河调》发现始末》,文章中写道:“到这首诗,我不得不想到诗的发现者、我的祖父桂遇秋先生……他考证、搜集、整理了不少有关黄梅戏的艺术资料。何元炳的这首《下河调》,就是他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三次赴乐平县调查黄梅戏源流时,在一本古典诗集里发现的,后被引用在他撰写的多篇黄梅戏源流的文章之中,从此开始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引用,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从博文看出,何元炳的这首“《下河调》”发现者是供职于黄梅县文化局桂遇秋。该博文是其孙子所写,文中称“后被引用在他撰写的多篇黄梅戏源流的文章之中,从此开始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引用,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先且不说诗的内容,清代何元炳的诗《采茶曲》组诗,这首怎么在发现者桂遇秋先生笔下怎么就成了《下河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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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资深的文史工作者,特别是供职于政府部门的人员,对史料考证是要非常缜密,如果说偶尔一次疏忽大意,或情有可原,但是作为黄梅县文化局工作人员桂遇秋将清代何元炳的《采茶曲》组诗其六虚增的“伪诗题”《下河调》,并在他“他撰写的多篇黄梅戏源流的文章之中,从此开始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引用,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这种虚增诗题、大量传播的行为完全可以视同“造假”,该诗题已经记入了当地的官方《黄梅采茶戏志》,这也说明黄梅县所标榜的所谓“黄梅戏发源地”是经不起任何推敲的。

徐章程、邹文栋在《清代何元炳<采茶曲>新考》论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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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章程、邹文栋在《清代何元炳<采茶曲>新考》论文截图

正如徐章程、邹文栋在《清代何元炳<采茶曲>新考》论文(载2023年第二期《农业考古》杂志)中所说:“桂遇秋对原诗的修改和错误的考证结果,对赣东北采茶戏和安徽黄梅戏的起源产生了误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