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名男子向朋友借款12万,用“消字笔”写借条,企图逃避债务。

据中国吉林网等媒体报道,2018年3月林某向朋友雷某借款12万,为躲避债务林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消字笔”出具一份12万元的借条。一个小时后,借条上的字迹凭空消失,雷某多次向林某索要借款无果,遂将林某诉至法院,后经调解,林某同意在月底前偿还所有借款。

2022年2月,林某拿着收据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多次向林某释法说理,引导其偿还借款。2022年12月林某向法院支付12万元执行款,并向雷某表达歉意,双方和解。

用“消字笔”写借条实在是让人闻所未闻,许多网友表示这种行为太过恶劣,更有网友认为林某已经构成诈骗罪,那么对于林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如何认定呢?
【@叨叨说法】

一、从民事角度来看,林某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林某与雷某之间存在一个借款合同,即便没有纸质版的合同,他们之间也有这样一个合同关系。

按照一般惯例,欠款方需要出具借条给借款方,出具借条也可以视为是履行合同的一部分,而林某向雷某出具了一份用消字笔写的借条,相当于出具的是一份无效借条,应当视为违反借款合同,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雷某可以要求林某继续出具一份有效的借条,也可以要求林某承担自己遭受的损失,比如为鉴定借条而出具的鉴定费等等。

二、值得一提的是,借条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证据,有无借条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所以实践中借条之所以十分重要是因为借款方需要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而借条是最有力的证据。

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借条丢失等无法出具借条的情况,这时一些其他证据也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等。

三、从刑事的角度看,判断林某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要是看林某是否对该笔借款有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就是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目的。

从林某用消字笔写借条的行为来看,其在借钱之时可能就有“借而不还”的目的,如果雷某及时报警的话,林某是很有可能被以诈骗罪立案。但后来林某的还款态度积极,这可能是相关司法机关没有将这件事情立案起诉的原因。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叨叨说法,看案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吃亏!
#男子借朋友12万 1小时后借条变白纸#头条热榜#借条丢了怎么办##头条创作挑战赛##湖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