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满一周年。明天起,对违反《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秦皇岛交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