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贩卖毒品罪辩护律师答: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交给的是毒品,而非法予以保管的,要受刑罚处罚。
例如:王某与其女友闲玩时,女友告诉他,她买了16.5克海洛因,并将购买的海洛因交给他保管几天,王某将海洛因带回家。几天后,女友要他把海洛因送去,在去女友家的路上,王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女友交给他保管的16.5克海洛因。后经法院审理,王某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杨昌盛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百度刑事专家律师,哈尔滨市知名刑事律师,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黑龙江维鸿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杨律师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担任执业律师十余年来承办过数百起刑事案件,婚姻案件,很多外省的当事人都慕名而来。杨律师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类诉讼各个程序。能够与不同的办案机关进行及时高效的沟通,并能够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理想的案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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