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许多朋友已经做好五一出行规划,预定好了酒店民宿,打算在五一放松放松。但一些网友却提出他们遭遇了不合理待遇,被民宿要求退订,这直接让网友出游的心情大打折扣。

遭遇无理退单的苏女士表示,她在4月初的时候就在民宿预订平台上预定了房子,当时是觉得五一肯定会涨价,还是提前预订比较好。

但出乎王女士意料的是,她在4月15日接到房东的电话,电话中的房东表示其已经将房子卖掉,不能再租给王女士,要求王女士退单。这就令人纳闷了,怎么说卖就卖呢?

随后王女士在其他订房平台上发现了当时她预订的房子,上面的价格已经涨了200多元,这令王女士气愤不已,认为房东的行为属于毁约甚至是在欺诈消费者。

王女士随后向民宿平台投诉这一现象,但平台也无奈地向她表示没有办法,只能给她退单并给予原房价30%的赔偿,平台的这种反馈让王女士觉得失望,她认为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

与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少,有不少网友反映一些快捷酒店都有类似行为,甚至有些遭受了强制退订,许多网友对此感到十分气愤,认为这些民宿和酒店经营者没有契约精神,消费者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应该加强整治。

那么我们可以来分析一下,遭遇这种糟心事的朋友可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叨叨说法】

一、首先,我们要清楚要找谁来承担责任,是平台还是酒店和民宿的经营者?

预订平台就是我们平时使用的携程、飞猪等平台,平台与酒店和民宿之间存在一个代理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约定第三方平台的责任是为顾客提供预订服务。而消费者与平台之间也有一个依法成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平台要保证顾客能够成功预订并入住。

那么对于顾客来说,他们在平台上订好了房,之后平台需要保证顾客能够顺利以预订价格入住房间,如果平台一方取消了订单,那么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建议大家在平台给打电话让取消预订的时候,不要随意去自己去取消,如果被平台取消了,请保留好相关截图作为证据,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责任。

如果是酒店或者民宿经营者给顾客打电话,找各种荒诞的理由要求顾客自动取消预订,也请谨慎取消,因为这时候顾客与酒店和民宿经营者没有合同关系,顾客不需要搭理酒店和民宿的任何请求,在入住之前有问题找平台。

当然,许多人觉得,那酒店和民宿没有责任了吗?当然不是,只是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顾客不能直接找酒店和民宿的经营者,但平台可以找酒店和民宿经营者承担责任,在平台赔偿了顾客以后,可以向有过错的酒店和民宿经营者求偿。

二、顾客如果被取消了订单,要如何索赔呢?

顾客可以先找平台协商,就像上文的王女士,还能拿到房价30%的赔偿,如果不去和平台商议,可能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如果平台不搭理,或者顾客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那么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向工商局举报或者报警也行。

当然,法律最后一道防线,就是向法院起诉,用司法保障合法权益。

三、赔偿多少钱合适?

这是很多网友都关心的问题。有些网友认为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平台退一赔三。但其实这种情况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该法的调整对象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行为。

所谓生活消费需要就是保证生存的吃穿等等,而这种旅游消费其实是属于娱乐消费,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也就不能退一赔三。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而言,平台如果取消顾客预订,将赔偿顾客损失,赔偿的金额是因平台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比如顾客当时订房的时候房价200元一晚,到平台取消预订时,同类型房价已经涨到500元一晚,此时顾客要重新订房,需要多支出300元,这300元就是顾客的损失,可以要求平台赔偿。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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