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老板拒绝提供打包盒,甚至嚣张地出言挑衅,结果激怒了顾客,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某日傍晚,五名男人走进一家餐馆用餐。这家餐馆门庭冷落,只有他们一行几人。吃完饭,他们看到还有一些剩菜,便向老板娘询问能否打包带走。可是老板娘的态度却十分冷淡,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老板娘走过来,不耐烦地说:“我们不提供打包服务,剩的也不多,你们吃完可以来结账了。”

男人们试图好言相劝,但是老板娘却不为所动。他们认为饭菜浪费不好,希望能够节约食材并承诺支付打包盒费用,但老板娘仍然不肯配合。最终,一名男人不得已走到柜台又与老板娘交涉几分钟,通过苦口婆心地解释,老板娘最终不情愿地拿了打包盒。

当男人们支付完账单后,老板娘开始慢悠悠地打包饭菜。男人们的情绪也逐渐升高,有人开始抱怨餐馆的服务质量。其中一名男人大声喊道:“我们付了钱,却得不到基本服务,你们的服务态度太差了!”他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情绪开始激动。

就在这时,男老板从内厨听到了争执声,走了出来。他表达了对于打包事宜的不满,语气十分不善。他甚至侧头指着自己的脸庞,嚣张地说:“我们这不提供打包盒,你不爽照着我的脸来打我呀!”

顾客认为打包带走是一项基本服务,店家应该尽可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店家不提供基本服务,凭什么还如此嚣张?要求打包剩菜明明是件寻常且值得提倡的事情,在你们这儿拿个打包盒怎么这么难?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要拿这些剩菜做什么呢!

男人们对他的傲慢态度愈加感到愤怒,一名男人气不过,上前薅了一下男老板的头发,便转身离开。但男老板不甘示弱,随后对着那名男人的臀部狠狠地踹了一脚,就此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打斗。两名男子将男老板怼在墙上,一顿乱揍,女老板上前维护,效果甚微,这位男老板最终如他所愿挨了一顿暴揍。

这场争吵本可以避免,但双方都情绪激动,最终演变成了暴力事件。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会损害饭店的形象,还会让消费者失去信任感。如果饭店提供了基本的服务,也不会有这场争执的发生。同时,这为男老板的态度也让人不敢恭维,没有提供基本服务,还出言不逊引发了打斗,可谓不值得。
【@番茄说法】

不提供打包服务违法吗?

笔者认为,不提供打包服务属于违法行为。一旦交易完成,加工后食物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消费者手中,他们享有支配和处置食物的权利。协助打包食物,属于商家应提供的一种售后服务。因此,餐馆老板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相当于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这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不让消费者打包是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餐馆应当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提供食物打包服务,并必须保证卫生安全。

如果餐馆禁止打包,大家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若发生其他严重情形,如产生冲突或者暴力行为等,应当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本案例来源于洋洋纪实,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除特别注明外,非新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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