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5时许,阜蒙县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奈北线5公里5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货车行驶缓慢,车胎有明显下压状况……

民警对该货车禁行超载检查,发现该车核载49吨,实载147.92吨,超载201.88%,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驾驶人安某某为自己的侥幸心理懊悔不已。他以为清晨多拉一些货物不会遇到交警,事实证明违法是逃避不掉处罚的。民警对郑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超载带来的危害,督促其将装载的货物进行转运,并依法对安某某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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