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5年初,万某与女友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期间,万某用自己多年打工的积蓄在县城购买了一套房屋作为婚房,房子的首付及贷款包括装修等所有费用均由万某一人承担。

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融洽,但一直没有孩子。后来李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并且表示如不添加,就要离婚。万某为了息事宁人,维护来之不易的家庭,只好到房管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随后,双方因为家庭琐事,感情日渐淡漠,准备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万某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当初加名是李某欺骗所致,要求将李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而李某认为自己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出外打工贴补家用,房子加名也是万某自愿的,所以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请求,最终判决房子归万某所有,但由万某支付房屋价值折款95万元给李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想把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有,可以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但是如何将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婚后夫妻共有财产,这恐怕是很多嫁给有钱人的女性需要考虑的问题,毕竟把本来属于对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让自己在婚姻生活中不会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即使分手离婚了,生活也会有所保障。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