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曾经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掌管着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被誉为“执行第一人”。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承揽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2274万余元,成为了一名贪腐分子。2023年4月11日,他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他的堕落,不仅给司法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也给社会公平正义带来了巨大挑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孟祥的受贿行为,涉及时间长达18年,从2003年到2020年。在这期间,他先后担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承揽和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74万余元。其中包括现金、购物卡、黄金饰品、名表、房产等各种形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孟祥的受贿对象,涉及多个领域和层面。有的是与他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老板或代理律师,有的是与他有私交或亲属关系的朋友或亲戚,有的是与他有同事或上下级关系的同僚或下属。他们给孟祥送钱送物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求得孟祥在案件审判执行方面的关照或干预,有的是为了获取孟祥在工程承揽方面的支持或推荐,有的是为了争取孟祥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提拔或安排。孟祥对这些受贿对象都没有拒绝或上报,而是根据他们的要求或期望,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予了相应的帮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孟祥的受贿行为,也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和愤慨。他作为最高法院执行局的局长,本应该是执行工作的领头羊和标杆,带领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执行公正。然而,他却成了执行工作的败类和污点,利用执行工作为自己谋取私利、满足欲望、滥用职权、干扰司法。他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激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愤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孟祥的受贿行为,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2020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孟祥进行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2月5日,孟祥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3月12日,孟祥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2021年4月11日,孟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孟祥从最高法院执行局长到庭下囚,从堂上官到地下鬼,从司法英雄到司法罪人,走完了一段悲惨的人生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