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学良

5月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江苏省连云港市某村一位老人反映,其老伴儿已经去世三年,但村里还欠7600元农民工工资未给付。

据了解,已故老人叫李大山,在2008年村里修路期间被雇佣看护材料,约定好50块钱一天一夜,一共172天,村里应支付其工资8600元,但一直拖欠未支付。

直到2020年8月,李大山去世前,村里才给付1000块钱看病,后来家属多次去讨要,村干部一直称没钱,这期间,家属也去镇里反映过,但也一直没有解决问题,拖欠的7600元工资长达15年之久。

最近,随着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的文件出台,关于农民工的欠薪与讨薪再一次成为热点。

有因必有果。先有欠薪,后有讨薪,这是必然关系。关于欠薪和讨薪,因果直接了当,它不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那样饶口和复杂,所以,解决讨薪问题,源头和治理重点在欠薪。

在当前农民工欠薪问题还较为普遍、问题积重难返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提出了“恶意讨薪”这个概念并且要严厉打击,那么与“恶意讨薪”对应的就是“善意讨薪”了,那么“善意讨薪”能否顺利地讨回自已的薪资呢?我们还是从这位老人讨薪的经历中寻找答案吧。

这位老人欠薪的原因并不复杂:村里修路,村委会雇其看守砂石材路,并承诺薪资由村委会支付,公路完工后,村干部虽出具了薪资证明,却因村里没钱就一直拖着。

为了讨要这笔薪资,这位老人及家属就走上了漫长的讨薪和等待,期间多次找村委会干部讨要,也到村委的上级镇政府反映过,但除了村委见其可怜给了治病的1000元外,其余7600元一直拖欠至今。

这位老人及家属的讨薪方式应该是善意而不是恶意,他们没有采取扯横幅、堵大门、堵办公楼、爬塔吊等极端方式,而是正常走程序,找村委会干部讨要,去镇政府正常反映,然而结局就是:讨薪金额8600元,讨薪15年,在其本人去世3年后,仍然有7600元未结清,令人唏嘘。

更令人无语的是,即使是老人讨薪15年事情曝光后,老人讨薪之路依然很艰难,难以见到曙光。

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此事的回应是,经过询问后,得知村里修路时由工程队雇了老人,欠工资的是工程队的人,因为时间太久远,他们也联系不上当年的工程队,建议老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

而村委会的回应是,村委会没钱。当年修路的工程队,由于交通局验收只有一小部分合格,也只收到一小部分合格道路的工程款,其它的钱就没有拨下来,工程队损失也很大。

这就很复杂了,下一步走司法程序的话,该向谁讨?工程队还是村委会?工程队找不到人,村委会又没钱。何况,这位老人的老伴年龄已高,走司法程序打官司讨薪,其依法维权的意识、知识具备吗?诉讼费差旅费又从哪筹集?总之,依法讨薪的路道阻且漫长,不知道走正常程序,在有生之年,这位老人的老伴还是否能等得起。

行文到这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此例中,如果这位老人及家属采取“恶意讨薪”方式的话,如非正常上访、堵村委会、上镇政府跪求等恶意方式,结果又会怎么样呢。结局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方式极端,引起各方重视,为平息舆论和维稳考虑,协调调解责成村委会筹集资金,结清拖欠老人的工资,老人讨薪权益得到维护,相关部门也有帮助调解之功,皆大欢喜;二是被有关部门定为“恶意讨薪”,扰乱社会秩序,属于严厉打击的对象和范围,不但薪资讨不回,反而会在经济、行政等方面受到处罚。

从这位老人长达15年且仍未有结局的讨薪个案中,反映出在个别行业个别地方,民工正常讨薪之难之艰,也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没有欠薪,就不会有讨薪;如果“善意讨薪”有效果有成效的话,谁又会冒着风险和加大成本去“恶意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