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在家,你给我看下12号车位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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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家车位被霸占数月,联系车主挪车被拒,对方还称要看车位买卖合同。业主愤而将车位周边焊上铁栏杆,要求车主道歉。
这名霸占别人车位的车主真让人无语,你又不是什么豪车,搞笑得很,违法的人表现得非常理直气壮,到底哪来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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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溜进别人家,赖着不走,是不是还要查人家房产证?她坐到别人车里,把着方向盘,是不是还要查人家的购车发票?她走入阿里巴巴,坐到总台,是不是还要查法人的营业执照?以上暂时拿不出,那就归她了?
所以,这件案例中,吃亏倒霉的都是被霸占车位的业主,车主反而无所谓,最多了按付停车费罢了,得不到应该有的惩罚,这属于占用私人财产吧。谁质疑谁举证,你质疑我车位不是我的,那你拿出证据证明我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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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质疑,我就要拿这证明,拿那证明给你看!如果这样也行,我以后只要不爽,在任何地方可以对任何人要求看他的证据?这个世道不乱套了吗?所以,法院都规定:谁质疑,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