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事业正是一个上升期,开始在行业里有更多经验了,正干得高兴。但不停会有人告诉你说“你年龄差不多了,该考虑结婚生孩子了,你到底要现在生还是什么时候生,跟谁生,你要想清楚了”,这个对话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撕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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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下午一点,冻卵案当事人徐枣枣(化名)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开庭。新京报记者 徐雪飞 摄‍‍

文丨新京报记者 徐雪飞 侯庆香‍

编辑丨陈晓舒‍

校对丨刘军‍‍‍‍‍‍‍‍‍‍

本文3375阅读7分钟

2023年5月9日14时,全国首例单身冻卵案在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整个庭审持续时间约两个半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冻卵,即从健康适龄的女性身体中取出卵子并冷冻,待女性想要生育时再解冻卵子、复苏进而使其受精形成胚胎。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发布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首次对中国国内的“人类生殖辅助技术”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2003年,原卫生部修订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其中的第三条第十三项禁止为单身女性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帮助。

2018年12月,徐枣枣(化名)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冻卵服务。医院因徐枣枣的单身身份以及非医疗目的为理由拒绝。2019年3月,31岁的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案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徐枣枣认为拒绝对单身女性实施冻卵涉嫌性别歧视,违背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其一般人格权。

但北京妇产医院称基于以推迟生育为目的的冻卵可能导致的一系列生理以及社会问题,根据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的要求,无法提供单身女性冻卵。

2022年7月,徐枣枣收到一审“驳回所有诉求”的判决后,立即提起了上诉。直到此次二审开庭,距她提起诉讼请求,已经过去了四年多。

从31岁到35岁,徐枣枣和她的卵子等待了4年。近年来,随着医学水平的提高,冻卵技术愈加成熟,以及大众对生育问题的关注度增加,关于“是否应该开放单身女性冻卵”这一话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多。

关于此次二审,新京报与当事人徐枣枣和她的代理律师董晓莹律师进行了对话。

“二审有难度,但我们还是抱着一定的希望”

新京报:今天二审的感觉如何?

徐枣枣:我会觉得二审我可能更自如一点了吧。比一审的时候更有经验一点,因为一审就等了很长时间才有一个结果嘛,所以这次我就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

新京报:对于二审和一审,提交的证据和材料等有哪些不同?

董律师:针对二审,我们又准备了一些新的材料,包括最近两会上的人大代表建议、专家论证,伦理学方面的意见陈述,还有民法专家的法律意见书等。因为这个案子本身的证据其实很简单,我们主要是进行一些论述层面的讨论。一审的时候法院判决书上其实并没有采纳专家意见,二审,我们仍然不想完全放弃,还是想要从伦理医学层面去给法院更多的支持单身冻卵的这种论述。

今天也提出徐枣枣这个案子没有提交给伦理委员会,我也说你们其实都没把案例提交伦理委员会去讨论,如果讨论的话,反而可能会有空间。

新京报:距离2022年7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已经接近一年了,此次开庭对比一审宣判的时候,这一年以来情况有哪些变化呢?

董律师:一审核心争议点是:医院拒绝冻卵是否侵犯徐枣枣的一般人格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强制性冻卵的约定,医院既没有违反法定义务,也没有违反约定义务,所以医院没有过错。对于二审,我们希望能够把之前的论证一一击倒,能够反驳掉当然是最好的。确实有难度,但我们还是抱着一定的希望。

针对单身女性生育权这个议题本身是有一个逐步开放趋势的。这一两年里,除了舆论声量的改变,还有新增的判例报道等,比如说丧偶妇女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也有胜诉的判例。虽然案件不是一样的,但是也有一些参考价值,我们也会提交给法院参考。

新京报:您对二审的结果有什么期待吗?

徐枣枣:我当然期待能够胜诉,并且能够让北京妇产医院给我冻卵。我会觉得肯定是比一审要更乐观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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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全国首例单身冻卵案二审开庭前,当事人徐枣枣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接受媒体采访。新京报记者 徐雪飞 摄‍‍‍

“已经带来的改变是切切实实存在的”

新京报:您第一次提起诉讼是怎样的情况?

徐枣枣:2018年11月,我第一次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的情况,得到的反馈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不能给单身女性冻卵。但是医生还是给我开了一些相关的检查,并且把我咨询冻卵这件事情写到了病历本上。

当年12月,我做完检查的时候,医生说我的身体检查结果非常好,可以尽快开始备孕。我又再次跟他强调,我当下并不是想要生育的一个状态,希望可以冻卵。医院再次以有政策为由拒绝了我,重复了第一次回应我的内容,就是让我去结婚,在婚内进行生育。

新京报:医院有和您详细解释“相关政策”的内容吗?

徐枣枣:没有说很详细。我后来对这个政策进行了一些了解,是由原卫生部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它管理的主体其实是医院,并不是单身女性本人。这个规定原文写的是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中就包括单身妇女,至于它提到的辅助生殖技术到底包不包括冻卵,这一项是没有解释的。在《民法典》当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是禁止单身女性冻卵。

新京报:您觉得目前广泛的媒体报道对案件有影响吗?

徐枣枣:我觉得是有很多帮助的,因为我就是希望这一类的话题能够在公共空间得到充分的讨论,尤其是单身女性的主体形象能够被人看见,能够让大家知道我们并不是因为异想天开,或者对自己的生活不负责任,才想要去规划在单身的情况下冻卵或生育,而是我们恰恰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负责,认真地对待自己以及有可能会有的孩子才去做这样的选择。

还有人告诉我,冻卵技术已经可以在一些地方普及后,一定程度上给“大龄单身女性”的心理健康带来了一些好处。我听到这些时候还挺开心的,让我感觉“冻卵案”的影响力,真的给一些普通女性的生活带来了帮助。所以哪怕是一审败诉,诉讼请求被驳回,但我们带来的改变是切切实实存在的。

一审中,法官也表示,他知道媒体对这个案件非常关心,他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和专家进行进一步论证,法官对这个案子的谨慎对待也会让我更有信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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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下午,庭审结束后,徐枣枣与律师在法院附近的餐厅里回答媒体提问。新京报记者 侯庆香 摄

希望社会对于女性的生育选择能够更包容、更支持

新京报:关于生育,你会有什么压力吗?

徐枣枣:我觉得自己一直在被警告,说“黄金生育年龄”是一个倒计时。媒体、大众、互联网资讯……你能搜到的那些信息都在这么说,女性最佳生育年龄说是30岁左右,35岁之后你的卵子质量将断崖式下跌。

30岁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事业正是一个上升期,开始在行业里有更多经验了,正干得高兴。但不停会有人告诉你说“你年龄差不多了,该考虑结婚生孩子了,你到底要现在生还是什么时候生,跟谁生,你要想清楚了”,这个对话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撕裂的。

今年3月份我去做体检,整体的状态其实还是不错的。所以我也打算在庭上的时候跟被告医院说,虽然因为这个案子我已经等待了漫长的4年多,浪费了很多时间,但是所幸,我现在的状态还不错,所以如果你们愿意现在给我冻卵,我马上就可以去做。

新京报:您花费4年多时间做这件事情,希望达成怎样的最终结果?

徐枣枣:我希望单身女性有机会去行使自己的身体自主权和生育自主权,保存自己的生育力,在自己觉得合适的、想要的时间去选择生育,如果不想生也可以不生。我也希望社会对于女性的生育选择能够更包容、更支持,希望相关的政策能够更完善。

新京报:从第一次提起诉讼到现在的4年多时间里,您觉得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的相关法律咨询有哪些变化?

董律师: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不只是冻卵,包括生育保险、生育登记等这些单身妈妈权利,从我2015年开始关注到现在,一直都是一个提升的过程。早期我们做调查,想要找一些单身妈妈来讲述她的故事,其实是很难的,但是现在就比较常见了。这是整个社群的自主意识,讨论深度也是在不断加深的,这也跟生育政策的变化、女性生育的被关注度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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