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来了,孙燕姿不再“冷门”
“2003年大火的歌手:孙燕姿。2023年爆火的歌声:AI孙燕姿。”哔哩哔哩一个热门AI孙燕姿翻唱视频下,有网友评论称。
近日,AI歌手翻唱歌曲及视频在多个平台火爆,如AI周杰伦、AI陈奕迅、AI孙燕姿。由于AI训练效果好、音色适应多种曲风等原因,AI孙燕姿成为其中顶流。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截至5月10日下午2点半,当日哔哩哔哩上发布的AI孙燕姿视频已超50个。
有哔哩哔哩创作者上传的AI孙燕姿演唱周杰伦《发如雪》的视频获得超120万播放量,另有创作者上传的AI孙燕姿合集已获得超300万播放量。QQ音乐甚至出现了AI孙燕姿歌曲合集,网易云音乐播客板块出现了AI孙燕姿翻唱合集。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不少这类翻唱歌曲的创作者都会标注使用AI工具so-vits-svc模型并列出免责声明,有创作者声称创作仅出于兴趣,不以此盈利。不过,AI歌手的著作权问题依然引发关注。
“制作这些AI歌手的歌曲必然涉及著作权问题,据《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单纯进行表演不会侵犯歌曲原作者的著作权。但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可能侵犯AI模仿的演唱歌手的权利。”5月10日,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子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事实上,人工智能技术近期快速发展已在音乐市场引发震动。歌手陈珊妮在今年3月发布了由AI模型演唱的新歌,称比起在意“我们是否会被取代”,创作人或更应在意“我们该可以做些什么”。AI歌手风波下,海外则有音乐版权方开始向平台方施压,要求下架AI克隆歌曲。
当人工智能技术开始改造音乐市场,我们或许无需等待就能听到就不见面的歌手出现五花八门的“新作”,但随之而来的侵权问题,歌手、平台、翻唱歌曲的创作者该如何应对?
AI孙燕姿成顶流
”冷门歌手”孙燕姿在这个5月重新成为活跃乐坛的顶流,原因不是本人发布新专辑,而是多个视频及音乐平台上出现了翻唱歌曲的“AI孙燕姿”。
AI孙燕姿已成为流量密码。哔哩哔哩创作者“陈墨瞳1995”从今年4月开始发布AI孙燕姿翻唱视频,10个翻唱视频收获超180万观看量,同平台创作者“罗斯特_x”“Eternity | L”也是从4月开始发布AI孙燕姿视频,前者有10余个视频观看量超10万,后者有2个视频播放量超80万。
在多个视频及音乐平台,AI孙燕姿曲风多变,被她翻唱的歌手包括周杰伦、林俊杰、柳爽、陈奕迅、周传雄、王菲、赵雷、张国荣、莫文蔚、伍佰等,播放量较高的翻唱歌曲包括《爱在西元前》《发如雪》《我记得》《红豆》《Last Dance》等。
除了本身知名度较高,孙燕姿的音色适合AI训练且效果较好,也是AI孙燕姿翻唱歌曲迅速增加的原因。有网友评论称,众多歌手的音色AI中,孙燕姿的最百搭且具有辨识度,有网友则称翻唱视频创作者“对着一个燕姿使劲薅”。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不少创作者在自己的主页或歌曲合集的介绍中标明歌曲来自AI创作,AI创作的工具则为so-vits-svc模型,该模型可从面向开源及私有软件项目的托管平台GitHub上获得。
或是因使用该模型进行AI歌曲创作的人数较多,存在构成侵权压力,该模型从5月9日起已停止更新,创作者声明“不知道也无法知道用户使用该项目的目的是什么,所有基于该项目训练的AI模型和合成音频与项目贡献者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
因AI歌手涉及侵权问题,不少AI孙燕姿翻唱视频创作者及音乐合集创作者标注声明。例如,创作者“罗斯特_x”称因版权问题,且创作是兴趣使然,他不会开启收益激励及充电。有QQ音乐的AI孙燕姿音乐合集发布者称,歌单里的歌是他人上传,其因怕被封号未注册歌手而只进行歌单收集。
但AI歌手还是引发了著作权侵权的争议。例如,5月10日,“罗斯特_x”称总有人搬运内容而不表明为AI生成,基于该原因及其他个人安排,他后续更新可能变慢。
AI歌曲是否侵权?
不可回避的是,AI对其他行业进行的不可逆改变,很可能在音乐行业复现。歌手陈珊妮发布由AI模型演唱的《教我如何做你的爱人》后,在社交平台上称“用一首AI歌曲证明创作人不会被AI取代”“试着探讨若AI已经能模拟原唱的一切,那么原唱歌手的价值会是什么”。
除了目前广泛使用的so-vits-svc模型,还有其他生成式AI工具快速推出,例如,今年初,谷歌宣布开发了一款名为MusicLM的人工智能工具,可以从文本中直接生成音乐。部分平台也在鼓励AI创作,例如哔哩哔哩推出“虚拟之声创作计划”,不少AI歌手翻唱视频向其投稿。
AI孙燕姿的火爆,也显示市场对AI歌手的强烈需求。不少歌迷在网上表达对部分AI歌曲的赞许,如有网友称“华语乐坛终于要倒退20年,神仙们AI归来”,有网友调侃孙燕姿,称“有个懒鬼不发新歌,就把这个当新歌听了”。
但随着AI改造音乐行业,AI孙燕姿引发的侵权争议很可能不断扩大和复现,各方将不得不正视AI翻唱可能涉及的侵权行为。
胡子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未向公众收取费用的非商业性表演不视为对已发表歌曲的著作权的侵犯,但此处“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不获得任何商业利益,而不单指直接经济收益。在网络平台上传此类AI歌曲,若网络平台属于商业性质且有打赏功能或创作激励机制,则上传属于商业性行为,可能涉嫌著作权侵权。
胡子骐指出,AI翻唱歌曲创作者发布的免责声明无法豁免其侵权责任。此类行为可能侵犯被AI模仿歌手著作权中的表演者权,被模仿歌手的演唱风格、音色、唱功等共同构成歌手表演风格,受表演者权保护;这种“翻唱”或不符合被模仿歌手本人意愿,影响其社会评价,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此类AI需使用被模仿歌手演唱歌曲进行训练,训练过程若无取得歌曲相关版权方许可可能涉嫌侵权。要规避侵权,应征得被模仿歌手及歌曲相关版权方的同意。与此同时,平台方属于商业平台,有责任规范此类歌曲和视频的上传。
不过,因AI孙燕姿等AI歌手在多个音乐平台出现时间不久,部分平台还未专门据此制定应对策略。5月10日,有音乐平台方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类AI歌手热度刚起,平台还没有太关注此事。在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多个高热度AI孙燕姿翻唱视频的一名创作者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平台方也未专门就此事进行干预。
值得注意的是,海外已有版权方针对AI歌曲作出反击。据媒体报道,年内,环球音乐等版权方已向Spotify、苹果等流媒体音乐平台施压,要求封禁侵犯公司旋律、歌词版权的AI作品。环球音乐发言人在回应媒体采访时称,对于旗下艺人,公司拥有道德和商业上的义务,阻止未经授权使用他们的音乐,以及要求平台停止使用侵犯他们权利的内容。
5月9日,抖音则明确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时,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特别是易混淆场景。同时,发布者需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生的相应后果负责。
撰文 | 郑栩彤
编辑 | 林铭铭
19号商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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