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在关注高铁掌掴事件,今天我才看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从前几天开始总看到这个新闻,可一直没去了解,横店插队事件刚结束,又出现高铁掌掴事件,又是引发人民争论,网上讨论的热火朝天,什么支持、反对、赞同,最后只当看了场好戏,热度过去后就会被人们遗忘。
类似事件已经不太想评论了,罗翔教授评论下一下,结果又有人开始骂他,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专业知识,发表任何观点肯定都容易被喷,只有与大多数人站在一起,可这能算是正义吗?
事件的经过我看了,这些天通过不断发酵,好像变得越来越神秘了,不就是有一位女士的孩子犯了错,另一位女士指责,然后她站起来打了指责的人吗!
事件的争议在于被定性为“互殴”,而非正当防卫,无论谁对谁错,女子只要被打后反击了就是互殴,如果为了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属于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方式有很多种,明知道对方打人还上去被她打,然后打击,这就属于互殴,法律规定的啊。
我曾经被一家中介骗过,上门去讨要说法,人家就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公司合法纳税,说话底气十足,最后在楼道里发生了冲突,报警后还想让警察帮我,结果发现人家帮的是对面,他们如何定义打架,用拳头击打在人身上才叫打架,拉扯不叫打架,耽误他们做生意了,再捣乱把我抓起来,警察才不管事情的起因,他们只看冲突的经过。
前段时间我表哥因为打人赔偿了别人好几万,他父亲跟人合伙做生意,后来欠钱不还,一气之下上门把别人打了,结果被监控记录了下来,那人本来没伤,一直赖在医院里不出来,现在别说要钱了,还要把医药费搭进去,和朋友聊天时,他说现在最想被人打一顿,这种钱最好赚了,如果被王思聪打,可能赚的比这辈子都多。
有理就能打架吗?现在的人都害怕法律,害怕进监狱,打不还手是最正确的做法,由此我们不禁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何现在用法律解决一些小冲突都变得这么复杂了。
我还记得在电视剧《亮剑》中有一幕,李云龙与赵刚两人去看电影,与别人发生冲突后被带到警察局,结果就口头教育了几句,李云龙说都是有血性的人,被打了做不到不还手。田墨轩评价说,两人亮出身份后,执法者反而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一样,这反映出我国人民法律意识薄弱,这里面能反映出很多很多问题。
李云龙与赵刚二人打架,本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他们是普通人,警察局的人会如何认定责任呢?那时候不像现在有监控,仅凭几个人口头诉说,最后争论起来都有理,能够认定清楚责任吗,靠口头诉说,没有证据,认定的方式就是个人判断,再加上那时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最终的处理结果肯定是不公平的。
他们亮出身份后,执法者自己都害怕了,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法律再完善,历史到达完美的程度,可永远不可能绝对公平公正,因为最终的判断还是靠执法者,这就是意识形态该不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次的高铁掌掴事件,之所以引发争议,最大的原因就是两个字“正义”,什么是正义?正义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你以为对的才是正义。
《亮剑》中李云龙与赵刚打架,谁代表正义呢?我们从上帝视角来看,李云龙有理有据,代表正义,可警察认为李云龙先动手打架就是不对,结果到底谁才是正义呢?李云龙亮出身份后,正义就已经不存在了。
再看高铁掌掴事件,大家都以为打人女子太猖狂,应该受到法律严惩,被打女子不应该原谅他,熊孩子做错事他的母亲反而更不讲理,她就是邪恶的代表,所以惩罚她就代表正义,最终认定为“互殴”,于是引发了人们的不满。
事件的经过都有监控,如果警察要认定责任,相信并不是特别困难,争议就在于他们认定的方式是否存在偏差,我认为肯定会有微小的偏差,但对于互殴的判断肯定是合法的。
由此引发思考,法律就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吗,一定是绝对有利的吗?
相信总有一天,意识形态会高于法律,在社会整体的认知非常低的情况下,就会把法律推到一个极高的地位,所以出现高铁掌掴事件很正常,这种事很普遍,没必要深入探讨。
世间本就没什么绝对,都存在对立面,利与弊,对与错,阴与阳,法律也是一样,它维护了社会稳定,相对公平就代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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