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不易!申诉立案难,再审难,再审改判更难。在弘嘉所刑事团队律师团结协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又成功代理一起申诉案件,被告人刑期由15年减为8年,为当事人减刑7年。
河北省蔚县在福建省福州市打工的郑某,2016年1月的某一天晚上因驾驶的小轿车与当地人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剐蹭而产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呢,电动车驾驶人及其朋友杨某等三人对郑某进行了殴打。被人劝开之后,郑某走向汽车,准备离开,但杨某突然上前再次对其殴打。在此过程中,郑某用其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杨某左胸部捅了一刀。之后,郑某驾车逃离现场。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郑某第二天被警察抓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其承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之后,郑某不服,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15年。判决生效后,郑某被送进福建省某监狱服刑。
由于郑某和其母亲仍然认为量刑过重,准备申诉。但是咨询了很多律师,都认为二审判决没有问题。2020年9月,郑某母亲经人介绍推荐了弘嘉律所。经过与弘嘉律所的多次沟通,对弘嘉律所提出的新观点大为赞同,对弘嘉律师认真负责精神所感动,决定委托弘嘉律师代理郑某申诉。
在吕西锋主任的关注和参与下,在主办律师王晓红律师及其团队的努力下,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再审本案。
之后,弘嘉律所多次开会讨论研究,仔细分析案卷材料,多次与法官沟通,陈述意见。案件于2023年2月28日开庭,主办律师王晓红及实习律师张利娟提前会见郑某,稳定其情绪。在庭上从容应对,充分论证郑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只是程度过当。该意见得到了出庭检察员认可,并被法庭采纳。
2023年5月10日,辩护律师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将郑某的刑期由15年减到8年,减少了7年。2024年春节郑某就可以和家人团聚了。
感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弘嘉刑事团队律师、王晓红律师和大家辛苦了!感谢被告人及其家人的坚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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