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浙江杭州,男子的父亲留下300万元的遗产,男子办理继承手续时,要求其提供父子关系证明,但是户口本上却没有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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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的父母都已经是八旬高龄,母亲有阿尔兹海默症,蒋先生还有一个姐姐一直在国外,暂时回不来。

不久前,蒋先生的父亲离世,办理后续事务的责任都落到蒋先生身上。由于母亲基本帮不上忙,对于父亲生前的一切,蒋先生只好自己查询。

蒋先生去存款行查询父亲名下的存款发现,老人把存款放到了三家存款行,合计大约300万元。但是找遍家里的每个角落,也没有找到存单等可以取款的单据。想问母亲,老人根本无法提供帮助。蒋先生非常着急。

蒋先生询问存款行如何取款,对方称老人已经离世,就需要走公证才能办理取款手续。

蒋先生去公证处询问,对方要求提供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并且内容需要能全面反映家庭成员情况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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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蒋先生取到了父亲的人事档案,结果发现,父亲的人事档案上根本没有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如果根据此档案来确定父子关系,蒋先生无法证明自己和父亲有父子关系记录。

父子关系还需要人事档案证明,假如填表人没填,就会出现蒋先生遇到的情况,无法被公证人员认定和父亲有父子关系。

蒋先生无奈,只好去找父母的户口本,但是自己已经把户口迁出了,父母的户口本上也没有自己的名字。

到如今文件是无法证明了,只能让姐姐来证明蒋先生是父亲的孩子。但是,姐姐也年纪大了,而且近期还无法立刻回国,也没办法帮助蒋先生。

这可把蒋先生急坏了。于是蒋先生有把自己的户口本拿出来,看到上面刚好有父亲的名字,本以为这下可以证明自己是父亲的儿子了,没想到公证处却说只能以人事档案里的家庭关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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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也不明白为何父亲的人事档案里没有自己的名字,但是现实问题就是这样,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公证处又给出了一个解决办法,除了蒋先生之外,还可以让父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证明,这个提议让本以为能解决问题的蒋先生还是犯了难,因为爷爷奶奶虽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二老早已离世,肯定没法给蒋先生做证明。

蒋先生母亲又是这种状况,根本不认识人,公证人员当然不可能让其来证明。

姐姐是可以证明蒋先生身份的,公证人员答应蒋先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进行在线公证。

然而当看到蒋先生的户口本后,又提出问题,户口本上也没有姐姐,那么他们就无法通过这项文件认定,老人的子女只有姐弟二人。是否还有其他子女也未可知。

由于蒋先生的家是从外地迁入当地的,也许是在迁入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信息的保留,如今想要原始信息,只能回迁出的城市去寻找,但是时间太久了,根本不可能离开找到结果。难度非常大。

眼看一切可能性都被卡住了,焦头烂额的蒋先生突然被告知,根据他的情况,也可以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蒋先生感觉终于有了希望。

其实,公证人员并没有要为难蒋先生的意思,不过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蒋先生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父亲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时需要提供公证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死亡证明、财产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其他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的证明,以及继承人证件等。材料齐全才能顺利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蒋先生打算尽快找两位老邻居,帮忙证明自己的身份。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