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三河法院派出2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三河市燕郊镇某村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刚和被告李某利家的宅基地相邻。多年前,被告的父亲沿原告西厢房房山向南垒了一段长11.9米、宽0.35米左右的砖墙,以图强行占用原告的宅基地。法院曾判决被告的父亲将砖墙拆除,并将该处地面恢复原状。原告见被告家虽然拆除了砖墙,但未清除墙基,还在墙基上搭码了红砖。原告便再次将被告一家诉至三河法院,诉求被告清除遗留墙基及搭码的砖墙,恢复地面原状。该诉求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其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河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贸然强制处理可能会造成冲突升级,经认真研究讨论,执行干警提前制定了拆除方案。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警车5辆。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预先制定方案,分头开展工作。在对现场进行清理、警戒后,执行法官继续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通过反复沟通协调,被执行人认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执行干警成功清除了遗留墙基及搭码的砖墙,恢复了地面原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