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发“妈妈岗”,明确“妈妈岗”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照顾工作和育儿

对此,点赞者有之,批判者也有之。点赞的大多是认为这是一项推进妇女就业公平的有力举措,批判者则主要集中在这一举措实际上是默认妈妈是抚养孩子的主力,爸爸更可以理所当然地当“甩手掌柜”。但实际上,无论支持也好,反对也罢,都是关注妇女平等地位的。不过,一项措施的好坏,不仅要看初衷,也不仅要看带来的其他“副作用”,还要看其具体实际效果。因此,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设置“妈妈岗”利大于弊。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职场女性在平衡家庭和就业方面的困难越来越大,很多女性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离开职场,但是当了几年专职妈妈之后,才发现不仅缺少了直接的收入,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压力,也容易让配偶忽视其作为和价值从而导致家庭矛盾。此外,等孩子稍微大一些之后,妈妈们重返职场,却发现自己似乎已经“离开太久”,外面已经换了一翻新天地,怎么也回不去了。这不仅是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对女性身心健康以及社会和谐发展带来一定的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置“妈妈岗”不仅是补充妈妈在照顾孩子期间的收入的一种手段,更是架起妈妈与职场之间的一架桥梁。有了这架桥梁,让妈妈不至于离职场太远,不至于与外面的世界有太多的隔阂,有利于以后的重返职场。当然,这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妈妈眼界和心胸都开阔了,孩子不也能更阳光自信吗?

当然,设置“妈妈岗”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的困难,比如岗位和待遇的设置,比如工作时间和工作产出如何衡量等,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如果想做一件事情,又是利民的好事情,还能做不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