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2日中午12时,重庆实验学校教学楼8楼围栏处,15岁的丁瑞婷泣不成声,她在遗书上写下最后一个字后,越过了围栏,从8楼跳了下去。

一声闷响,丁瑞婷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上。同学们循声望去,只见丁瑞婷已瘫在地上,鲜血以她为中心,慢慢流向了四周......

“跳楼!有人跳楼!”同学们炸开了锅,学校老师也迅速赶到了现场。

很快,救护车将丁瑞婷送到了重庆市急救中心进行抢救。只可惜,死神依然如期而至,带走了丁瑞婷。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花季少女要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她遗书里又写了什么内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你这样的,连坐台都没资格”

丁瑞婷的父亲是某外贸公司的经理,家庭还是比较富裕的,作为独生女儿,她得到了全家人无微不至的疼爱,而丁瑞婷也因为这个家庭,感到很幸福。

她从小就喜欢跳舞,为人活泼开朗,又擅长书法,字写得很是漂亮。而且学习成绩优秀,还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还是班里的学习委员。

在跳楼那天早上,由于前晚学习到深夜,丁瑞婷睡过了头,当她猛地醒来时,发现已经8点,过了上学时间。

当下,她起床后急得连早餐都不敢吃就匆匆忙忙出门,往学校赶。

可是当她正要出门时,班主任汪宗惠的电话来了:“丁瑞婷,你到底在搞什么!你脑子里想什么,还不死回来学校!”

“来了来了!今天闹钟没响,对不起!”丁瑞婷恐慌不安地回应道。

挂了电话,刚开门走了两步,丁瑞婷的电话又响了,是妈妈打过来的。

小婷,汪老师来电话骂人了,你赶紧到学校去。”

丁瑞婷心惊肉跳地赶到学校时,第一节课已经完了。到了第二节课时,班主任汪宗惠不顾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在教室门口大声喊道:“丁瑞婷!马上到我办公室来!”

整整一节课,接近1个小时的时间,丁瑞婷都没有回到教室里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节课是汪宗惠的语文课,上课前,丁瑞婷踩着铃声,鼻子红红,眼含泪光,双手紧紧交缠着藏在身前,低头走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之后的一节课时间,丁瑞婷坐在座位上暗自抽泣,可汪宗惠却连瞧都没有瞧过她一眼。

下课后,丁瑞婷异常的安静,她带了一支笔、一个本子、一支漂亮的发夹,悄悄地走到了教学楼8楼。

此刻的丁瑞婷,心在滴血,她满脸的泪水仿佛在控诉着:“汪老师,你为什么要这样侮导我?!”

8楼的走道里,绝望的小女孩,含着泪把遗书写完,把委屈的泪水咽进肚里,随后她跃过了半人多高的围栏,然后纵身跳了下去......

在随后公安人员发现的遗书上,丁瑞婷这样写道:“汪老师您说得都很对,我那有资格做什么事,活在这世上都已经是负累了,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妓女)都没资格。您放心吧,从此以后,我不会再给您惹事了,我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对您的承诺,我做到了。”

汪老师是谁?她对丁瑞婷做了什么?

以“粗暴教育”而闻名的育人之师

汪宗惠,原是重庆市实验学校的退休教师,于2002年1月被重庆市实验学校返聘。之后,直接担任九年级四班,也就是丁瑞婷所在班的班主任兼语文教师。

据同学们讲述,汪宗惠老师在学校是以严厉教育而闻名的,她的教育风格都是以“粗暴教育”为主。

她动不动就喜欢叫同学们进办公室,进行长时间的言语辱骂,有时不解气,甚至还会拿起她专门打造的木棍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汪宗惠老师可不止仅仅是体罚辱骂学生这么简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丁瑞婷的父亲丁志刚讲述,汪宗惠老师曾经带着她那个高中文化的亲戚,找到自己要求安排办公室工作,并且还要求薪资待遇。

丁志刚以文化程度不适合婉拒了,或许从这开始就得罪了汪宗惠老师。

后来汪宗惠更过分的是,以毋容置疑的口吻,要求丁志刚每月支付120元给她退休在家的丈夫,借口是丁瑞婷学习成绩跟不上,开小灶给她补课。

这一次,丁志刚也婉拒了。此刻,汪宗惠心里怨恨的种子就开始萌芽长页了。

丁瑞婷很幸运地入选了学校“小百花”节模特队,但因为忘记带演出衣服而无法上台表演。事后,汪宗惠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是因为丁瑞婷又矮、又丑、又肥,没有资格上台。

一个15岁的少女,被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用言语羞辱,就犹如被剥光衣服游街示众一样,自尊心被狠狠扔到地上踩的稀烂,丁瑞婷除了将头埋在双臂之间已别无他法躲避。

但汪宗惠做得最过分的一次,是在办公室,当着丁瑞婷的妈妈的面,数落、挖苦、辱骂丁瑞婷:“你说!你是不是跟二班的男生乱搞(指谈恋爱)!小小年纪怎么就你这么骚!不要脸!”

说完,汪宗惠竟然狠狠的一巴掌抽在了丁瑞婷脸上,当时她妈妈就在边上看着,心疼落泪,却不敢反抗,谁叫女儿现在还在汪宗惠的“王国”里上学呢。

可谁又能想到,因为父母的息事宁人、忍气退让,会让女儿走向极端,用生命向所有人控诉着汪宗惠老师的暴行!

丁瑞婷跳楼的当天,在办公室里,汪宗惠先是用木棍打了丁瑞婷将近20分钟,接着就开始破口大骂:“你撒泡尿照照你自己,又矮又肥又丑!你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得到男人,就你这条件,连去坐台(妓女)的资格都没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任谁都想象不到,这些恶毒的话语,是从一名从事教育工作几十年,为祖国培育国家栋梁的人民教师口中说出来的!

痛失女儿的丁志刚,在悲痛过后,决定要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于是,一纸状书,将“骂死”女儿的汪宗惠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个辱骂学生,恶毒薪酬的老师最终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骂死人”的后果

经公安局调查表明,汪宗惠在丁瑞婷跳楼前,对其实施的长达1个小时的体罚和言语辱骂,是致使丁瑞婷跳楼自杀的直接诱因。

经教育部门决定,撤销给予汪宗惠教师资格,并收缴了教师资格证书,终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为教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03年7月8日,丁志刚告汪宗惠案,在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但在庭审过程中,汪宗惠并未表现出悔改之心,依然大放厥词企图歪曲事实,她说:“我说的‘坐台’,是在教育丁瑞婷,让她要好好学习,是她自己断章取义,误解了我的意思。”

一个“断章取义”,就将自己置身在道德的制高点,杀人都不见血!

最后,在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8月22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认为,作为一名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教师,汪宗惠应当知道体罚和言语辱骂学生,会严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对未年成人产生不可逆转的思想伤害。

但汪宗惠却依然多次严重体罚和言语辱骂学生,足见其是主观的,并且带有故意而为。

客观方面,汪宗惠当着丁瑞婷妈妈的面,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对丁瑞婷实施侮辱行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公然性”,且引发的后果情节严重。

最终,法院判决,汪宗惠的行为符合构成“侮辱罪”的主客观条件。判处汪宗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主观恶毒,客观故意的老师,“骂死”学生,最终却只是“守行为”一年。

我不讽刺,但我想“呵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里科普一下: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判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

纵观整个事件,汪宗惠是无可厚非的,不适为人师。她主观偏激,区别对待学生,甚至为了蝇头小利对学生产生报复心理。

但很现实的一点就是,你无法避免在这个社会上会遇到如汪宗惠这类人,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

说到底,学生面对压力的抗压能力不强,这才是根本原因。

既然对方都已经直接伤害到自身的利益了,那为什么还要保持那虚伪的假面,直接怼回去才是最有效和可行的方法。

近些年,很经常看到新闻报道,有些学生因为高考失利,而跳楼自杀

其实我很不理解,人生很漫长,当下只是漫长人生组成的其中一个很细小的片段,好的可以选择收藏,坏的可以一键删除,为什么要以结束生命这种极端的做法来面对问题呢。

为自己而活,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和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