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真实案件解读,旨在宣扬人间正义、杜绝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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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受害人叫刁爱青,就读于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的成人脱产教育学院一年级。她于1996年1月9日失踪,1月19日部分尸体首先被一个环卫工人发现。

我想说明下,虽然网上绝大部分文章说她是在1月10日失踪的,但我向刁爱青家人确认,警方告知他们刁爱青是在1月9日失踪的。而此前警方发布在报纸上的悬赏通知也写了1月9日。

此案如此特殊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原因有很多,重要一点在于尸体最后被发现时的状态。分尸案并不少见,只是绝大部分分尸案的尸块数量在10块以内。但本案骇人听闻的地方在于,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块以上;内脏、骨骼、头颅、衣物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以上地点。

在刁爱青案发生的若干年后,我考入南京大学读本科,许多课的老师都曾在课上提到过刁爱青案。

那会本科生前两年都要在浦口校区上课。校区背靠龙王山,据说是一个领导根据风水选定的校址。有个女老师在课上说,刁爱青的头颅曾被抛在龙王山上。

直到那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也是关于本案流传最广的谣言之一。

虽然是发生在母校的凶案,但我迟迟没写本案,主要因为两点:一、信息太多,二、信息太少。

一、本案信息极多,据说一个知识丰富、素质很高的人,若是从头翻阅所有的笔录和勘验资料,至少两年才能全部阅完。我没机会阅读资料,但天涯上的讨论帖随便一个就上千页,我陆续翻了三个月也没看全。其中充斥了太多罔顾事实的揣测和假“知情人”的爆料。这些假信息被一些网友当成事实进行再次传播,以讹传讹,以至于变成很多人分析案情的基础。

中间有些不断被重复的谣言,流传甚广。最常见的包括:分尸数量1000多块;内脏中缺少子宫;头颅被抛在龙王山上等等。

“子宫缺失”这一条谣言很关键,因为它直接导致很多人相信:凶手曾经性侵刁爱青,或刁爱青曾怀孕。

辨别信息的真伪对我来说,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如果判断所依据的证据都是错的,又怎么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第二、网络上的有效信息太少,零零散散,湮没在大量无效信息中间,少到了无法形成连续的推论。由于中间一大块信息缺失,所以受害人当天可能遇到了什么,几乎可以填进任何理论。

在这一篇中,我主要的工作是从海量的无效信息中找出一些真实信息,梳理一下整个案件的经过。

1,信息来源说明

1,信息来源说明

刁爱青的家属对我原版本的信息进行了勘误,并提供了一些他们经历的情况。

本文结合了天涯、百度贴吧上几个高楼讨论帖,《现代快报》、《南都周刊》、《扬子晚报》等媒体的报道。感谢网友茅小喵,他在2014年曾细致而严谨的整理过这个案件的线索,也对阴谋论进行了有力的辟谣。

一些“知情者”提供了零散的信息,而网友们甄别、整理、汇总了信息。案件经过是不可能也不能“原创”的。也就是说,每个分析者的汇总都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是一个逐渐累加的过程。

而我本篇所做的工作也是同样。

由于信息太过琐碎,一句话的上半段信息可能来自A源头,下半段来自B源头,我就不一一注明出处。我会在文末放出参考的网址。

2,刁爱青本人

2,刁爱青本人

刁爱青,农历77年1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96年底之前,沈高隶属扬州,在经过后来一系列行政区变化后,现在隶属江苏泰州市。)

长相:根据《扬子晚报》认尸启事,警方根据尸骨估算她的身高为160CM。但据家人和同学回忆,刁身高在165公分左右,体重不超过50KG。

据同学说,刁爱青本人和照片很像: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嘴角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

90年代没有网络传播照片,报纸不刊登的话,不认识她的人也无从知道她的容貌。我最早听说这个案子时,脑海中自动浮现的、配合这个名字的是一个长发红衣、女性化的形象。很多人同样把这名字的主人想象成一位美貌的女大学生,并自动配上很多关于情杀、虐恋、阴谋论的猜测。

关于刁爱青“漂亮,风流”的传闻在市民中流传,多年后演变为在网络上毫无根据的恶意分析:说刁爱青同时交往多名男友或者交往已婚人士,惹祸上身。

2008年媒体上首次刊登的这张照片打破很多人的想象。

于是又有人认为:这长相太普通了,这起案件不可能是性犯罪,因为此类犯罪无论如何不会在一个女大学生云集的地点挑她下手,或者有针对性地酝酿对她的性侵犯。

我想说句公道话。本案发生在1996年,当年女大学生都是从各个小城市或乡镇考上来,很多都是如此打扮,普遍不化妆,短发女孩特别多。当年更没有智能手机、修图软件。年纪略长一点的同学们看看自己当年的毕业照就知道了。

以如今的审美而言,当年全社会女性的平均颜值或许是低于当下的,但在当年的环境和审美中,刁爱青的长相绝对不丑。应该说中等。下面这张摄于高中时期的红衣照片,她看上去很可爱,秀气。

其次,哪怕真是颜值较低的女性,也不能因此排除其成为性罪犯受害人的可能性。譬如,一些性侵犯挑选对象主要考虑的是实施犯罪的“便利”,因此受害人可能是缺乏父母庇护的儿童、智障妇女、因信任而放松警惕的女性友人等等,而无关乎颜值。

家庭:刁爱青的父亲曾当过村中的会计,她的母亲职业未知,家庭较贫困。根据2016年报道,当年刁家四口人的吃穿都出在七亩地里。一件衣服姐姐穿完妹妹穿,失踪时刁爱青身上穿的外套,是姐姐穿了几天后给她的。

刁爱青的姐姐叫刁爱华,199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农转非户口,进了沈高供销社。而她后来的丈夫钱先生于1989年毕业后分在供销社当物价员。两人因为共事而相识、相恋。

刁爱青在复读期间租住在学校旁边的一个民房。到了星期天,她姐姐会接她到自己的准婆家,由准婆婆做菜给她改善伙食。而刁爱青第二次高考失利,也是刁爱华的准公公帮忙托关系就读。刁爱青于95年9月底去南京读书,刁爱华则在12月1日和钱先生结婚。

刁爱华在2000年下岗后,于2002年去苏果超市工作,而钱先生在2002年下岗后,则留在他父亲的机械加工厂工作,不多久又把岳父母也接到了姜堰。现在刁家人已经很少回沈高的家中了。

有一些分析认为是刁的家人作案或者是权贵作案,依据之一是:刁爱青家人并没有要求彻查该案,而是悄无声息地离开。这是不准确的。当年这起案件官方很重视,投入的警力多,力度很大。经历过此案的南大人回忆,当时几乎所有男性教职人员都被排查过。

刁爱青家人离开南京时,只带走了她的一个空皮箱和一个热水瓶,其他物品都留在警方那里。同时,警方还去他们的沈高老家,把刁爱青的书本等个人物品装在三个蛇皮袋全部带走。一个弱势的农村家庭在这种氛围下,也没什么可督促的了,只能等待结果。

根据2016年新闻报道,刁父后来去过南大三次。最后一次是2010年。他当时骨头坏死,向南大“寻求帮助”。他在保卫处坐了一夜,次日,校方给了他不足一万元(扣掉了在南京住宿费),但同时让他打个收条,写明“以后不再找学校”,刁胜民写下了这张收据。

学习: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差不多是中等。

1994年,刁爱青第一次高考失利,随后前往姜堰市育英学社(现姜堰市二中)复读。

1995年,19岁的刁爱青二次参加高考,但是离南京大学最低分数线还是差很多,只被扬州电大录取,上学地点就在姜堰市。刁爱青嫌在本地上大学不好听,不愿意去。而当时刁爱华夫妇打听到,南大有个成教班,是为了解决南大教职工子女上学办的,尚有一个名额。在刁爱华的准公公托了关系后,刁爱青被南大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录取。

根据南京大学官网提供的信息,刁爱青所在的成教脱产班,总共开办过5期。2000年后便不再招收。这个班的性质相当于成人大专班。

刁爱青的成教班开学较晚,由于不是“正规军”,学习与生活相对比较松散,大家报到的时间也不一致。大约在1995年9月26或27日,姐姐和姐夫把她送去学校报到。最晚有学生到10月份才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刁爱青上了没几天课,又在国庆节期间回老家沈高过节,大约在1995年10月3日或4日返回南大。

刁爱青入住南大南园宿舍4舍217室(8人间)。这是一栋两层建筑,位于现南园五舍前,已拆除改建。

后来我们搬去鼓楼住的是8舍,八张上下铺排得很紧密,中间是排桌子,就没其他空间了。一整层楼合用一个公共洗手间。每间宿舍的隔音很差。对于推测她被室友杀害、并在宿舍被分尸,是绝无可能的。

刁爱青到南大上学报道之前,已经被指定为宿舍长。其他系或班级也是如此安排。宿舍长主要责任包括维护本宿舍的卫生,监督同宿生遵守校方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用电,用水,外客来访登记,作息时间安排等。

虽然本案引起极大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冠上了“南大”,但其实刁爱青所在的成教班和真正的南大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刁爱青的同班学生中大多来自本市或其他城市,部分已有工作,社会关系也会比一般的学生复杂一点。因此学生不去上课,不回学校也无人在意。

性格:刁爱青从长相、打扮看,是一个普通的苏北农村女孩。

根据刁爱青的高中同学兼好友回忆,她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从前在寝室,刁爱青总喜欢放下帐子,打开小收音机,轻声唱和《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刁爱青喜欢看书。根据同学和家人回忆,她的书籍中有《辽宁青年》、《电影文学》等。周末上街时,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

天涯一个叫“潜水啊潜水多年”的网友在2009年说:

“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就是爱看书,喜欢逛书店,常去的两个地方是南大的出版社书店和新街口的新华书店。出事前些日子,比较反常,她和同寝室的女生说,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总抱着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

(总抱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这句话不知道是指刁爱青在宿舍的状态,还是刁描述的书店遇见那人的状态)

由于潜水也是听了其他人的转述,所以真实性未知。据她所言,警方也调查过刁爱青刚认识的这人,并无收获。

朋友形容刁爱青的词汇很一致都是:内向、文静、孤僻。

她喜欢独处,朋友不多。跟熟悉的人比较容易沟通,但爱憎分明,面对于不喜欢的人她不怎么开口。

她平时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

她也会参加学校的一些活动,与人相处较为平和,和同学们都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根据一个高中闺蜜的细心观察,如果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刁爱青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这也符合她父亲的说法,他以前责备女儿时,刁爱青很少顶撞,只是自己生闷气,不说话。这与她内向的性格是一致的。

刁爱青有两个高中好友,一个在南京工作,一个在南京航空航天学院读书,在刁去南大读书的100多天内,三个人还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她们认为刚上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另一个同学的描述,刁爱青“为人比较规矩,生活俭朴,交际不广泛,对陌生人防备心理很强。”

另一方面,她有点小文艺,“喜欢看书、听流行歌曲、诗歌,有时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刁爱卿’”。

我格外重视搜集对当事人的性格的陈述。但是“性格”陈述也有很多陷阱,中间经常掺杂了很多“自以为了解却完全不了解”的人提供的信息。

关于刁爱青性格的陈述虽然不多,但高度一致,这对于分析本案非常关键。

刁爱青内向、孤僻,交际圈小,乐于和认识多年的为数不多的熟人交往,而在她这个年纪,熟人来源主要是同学。她和熟悉的朋友在一起,话也不多。以她的性格,如果有陌生人搭讪,她的反应也应当比较回避、冷淡。

同学朋友反映,她们并没有听说刁爱青有过恋爱经历。但她同时是否有隐秘的或者刚萌芽的暧昧,并不能完全排除。

从她极其爱书、爱读书看,如果有人能够取得她的信任,可能和书有关。

根据布迪厄的理论,一个人的品位(包括欣赏音乐)基本上是由其阶层和早年经历决定的,是比较固执的,很难一时改变。刁爱青在高中时喜欢大众流行歌手、喜欢“萍聚”,刚到大城市100来天,会像网友“黑弥撒”猜测的那样突然喜欢上在90年代很小众的重金属摇滚打口碟?

一个比较内向、封闭的人又是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内接触并接受这种音乐(并不是指内向的人不会喜欢这种音乐,而是指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如果她的音乐品位发生这么大变化,她的举止、打扮、世界观可能会跟着发生一些变化。但她的高中同学和好友证实,她和高中时没什么变化。

根据同学和家人的描述,刁爱青留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内向而有些小倔脾气的人,若遇到不喜欢的人、不开心的事,她不会强颜欢笑。她的内心世界丰富,但不外露,哪怕生气,也只是自己生闷气,不会和人争执。这几乎可以排除她在大街上突然和一个陌生人因为琐事起冲突,并一发不可收拾。一般对于这种性格的人而言,她主动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几乎为0。他们总是在被动地应对这个世界。

遇害前

遇害前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刁爱青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姜堰高中好友P的20岁生日聚餐。这个同学也是后来接受记者采访的同学之一。她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当时是大二上学期。参加生日聚会的还有其他几个老乡。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P同住,次日返校。据这同学回忆,刁爱青参加聚会时,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

1996年1月8日(星期一),刁爱青回到南大,当日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内睡觉。据她闺蜜反映,刁爱青在高中时若痛经就会请假在宿舍睡觉。所以她家人推测,她当时也正处于生理期。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与刁同宿舍的女孩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老师要求均摊罚款100元,刁当时是宿舍长”。虽然普遍看到的信息是罚100元,但我也有读到“知情人士”说其实是罚了2元-5元。以1996年的消费水平,我认为罚5元比较可信。

上午:做了什么不清楚。

中午:刁爱青在逸夫楼上计算机课时,中途离开,回到了宿舍。(不确定)

下午:室友去上课时看见刁“因身体不舒服”,在床上呆着,依然没去上课。

下午:一直都在寝室睡觉。由此可见,她当时很可能还处于生理期。

傍晚:她在晚上5点出门。

事后警察到宿舍勘察,发现她的铺位很整齐,铺着被子(中午是叠起来的),蚊帐拉拢,似乎并无长时间外出打算。

(结合此前下午她一直在睡觉的说法,我认为被子不是出门前特意铺开的,而是睡了一下午,起床后没有叠起被子。)

当天傍晚的温度在0度左右,南京没有暖气,学校宿舍也不带空调、取暖器。屋内屋外走到哪儿都很冷。据家人回忆:刁爱青出门时穿了一件藏青色带帽短呢风衣,前胸和肩膀上有大片红色。那种外套当年比较常见。案发后,警方还找了件一模一样的带到南大展示,向学生征集刁爱青失踪当晚的行踪。

据自称南大同期校友发帖述:刁爱青是从小粉桥的小侧门离开的。而警方告诉她的家人,有目击者看见她出校门时手上攥着一些零钱。

关于刁爱青傍晚离开宿舍去做什么,有各种说法。

A、刁爱青可能因室友违规用电拖累自己被罚而生闷气,离开学校散心。

B、刁爱青睡了一天饿了,出门找食物。当时青岛路周边一带小饭馆还是很多的。(5点时学校食堂在营业,刁爱青刚损失了钱会去校外买吃的吗?我问过爱青的姐姐,她也说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一般,爱青不会到校外吃”。所以我认为她出校门的目的不太可能是找饭馆。)

C、据天涯汇总贴称,警方认证的目击信息为:刁爱青曾于1996年1月10晚上在南大附近平仓巷的文具店购买圆珠笔笔芯和卫生巾/纸。(目击证人称看到她的时候是六点多。)

D、有目击证人称见到受害人当晚理过发。

以上证词的可信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