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货运业主和司机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阜新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迅速,为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和公路货物运输提供了良好条件。广大货运业主和司机朋友们投身于公路物流运输,为阜新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对你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你们是公路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也是我们竭诚服务的对象。合法装载、守法运输、爱路护路,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然而,仍有部分货运业主、货车司机为了短期的私利,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致使公路通行效率降低,严重影响交通行车安全;加速破坏公路和桥梁,严重影响路面寿命,降低公路使用效率,形成环境污染源,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违法超限超载,对国家社会不利,对企业健康发展不利,更对驾驶员的健康安全及家庭的平安幸福造成严重危害。

目前,辽宁省高速公路实行入口称重检测,对经称重检测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拒绝驶入高速公路。为保护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交管等执法部门都将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高速公路周边的国省干线流动治超力度,确保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秩序平稳。对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的车辆或者短途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地区,还将增加联合流动治超频次。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信息和公安交管部门的处罚信息将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一超四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交管等部门将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行动态管理,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外省籍货车在辽宁省违法超限超载受到处罚的信息,我市有关部门将会把相关处罚情况和证据材料一并抄告当地治超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车辆所在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再处理。对于拒绝检测、强行闯关和阻扰正常执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违法超限超载贻害无穷,保护公路人人有责。广大货运业主和司机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说“不”,对非法改装说“不”,守法营运,安全出行。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创文明、保平安、促和谐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请各位货运业主、司机朋友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并热忱欢迎大家对治超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28

阜新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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