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关关员在三亚国际免税城巡查(央广网发 三亚海关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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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关关员在三亚国际免税城巡查(央广网发 三亚海关供图)

来函咨询:律师您好!过几天我要去海南出差,有几个同事想让我帮忙买点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我上网搜索了一下,好像离岛免税商品什么“套代购”走私违法的新闻好多,我就有点担心,又不太好拒绝同事。所以,想请问一下海关法专业律师,我用自己的免税额度帮同事朋友购买化妆品,是不是合法的?

吴国雄律师(深圳)

1、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或者海关允许的其他方式提货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目前,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

2、海关及相关部门规定: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当前所谓“套代购”案件,即是违反了该项规定。

3、用自已的免税额度为亲朋购买免税商品不属于套代购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 特别强调了“牟利”之目的。

吴国雄(深圳)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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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