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菏泽市纪委监委批准,菏泽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和成武县监委联合对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材料处原处长张红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红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审查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贪污受贿。

张红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张红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成武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