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法拍网上看到一栋深圳的私宅别墅被法拍,土地性质法院直接标注为:私宅,土地性质为乡村居住自留用地,不同于平常所见的宅基地,划拨,出让等等。并且最关键的是,法院在拍卖当中,并没有像宅基地一样,要求买家必须是房屋所在村的村民等条件。这就代表只要有足够经济实力,都可以参与竞拍。因此这栋私宅别墅,吸引了13人参与竞拍,并且这13人先后抬价了164次,最后将起拍价格从4,029,436.44,推高到8,089,436.44 元,价格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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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看下法院在竞拍公告里对这栋房子的描述,这栋房子实在是有点特殊,这公告非常重要:

拍品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红星村同富路西坊别墅区五巷4号私宅1栋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私宅,土地性质为乡村居住自留用地

证载建筑面积:548.82平方米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产所有权人已死亡。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相应主体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垫付。

该房产目前现状为无人居住。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竞买人与租赁人(或使用人)纠纷应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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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房子是因为原房主还欠287.5万元没有还清,因为原房主已经死亡,此房子由他的几位家属继承,债务也同时由几位家属承担,家属并没有还那287.5万,因此,到这这栋房子被查封法拍。

只是买家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不知道要补交多少土地转让金,才允许办证。毕竟这是自留地,要变更为国有出让,政策上应该和划拨类似吧,需要补交高额的土地出让金。自留地建的房子,在法拍上出现,实属罕见了。而且是出现在深圳这个一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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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搞不清楚,这房子的原主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亲属有7位,其中一位不同姓的应该是妻子,其他六位可能是儿子女儿,甚至孙子孙女一辈。为何这么多个孩子,为何不一起筹钱,将欠的287.5万还清了,这就可以保留下自己父亲的宅子。算是老屋也好,做祖宅也罢,总比家族的房子流落到外人手中强,现在这栋私宅就被外姓的吴先生拍下了。如果能够顺利办理过户等,这位吴先生捡了大漏!毕竟面积达到548万。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可能要顺利过户,可能会遇到问题。不过深圳法院还是很公平的,在竞拍公告里,明确标示出来:一切税费等都是各自承担自己部分。因此很大可能土地补交费用,也要由卖方承担。

对于这样的一栋深圳私宅自留地建的别墅,你认为这位吴先生花809万,抢拍下来,是否划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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