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水处理剂一阳离子型和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30-236012GZ0094)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水处理剂阳离子型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处理剂一阳离子型和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水处理剂一阳离子型和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提供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 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技术和服务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5、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及安全事故和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承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 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4)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
(5)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6)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 urt.gov.cn/)中查询结 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日采购公告发布之 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木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特殊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聚丙烯酰胺的生产厂家,并提供生产厂家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安全卫生许可批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阴离子型和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有效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须为CMA认证机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4日17时00分进行购买,并电话联系报名事宜:竞争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电子版,售后不退:购买竞争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至竟 争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止,未购买竞争谈判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谈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七、其他
1、采购主要内容:
A包:水处理剂一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
B包:水处理剂一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
2、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4、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48小时内送达。
5、供货期:12个月。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库房。
7、验收标准、规范:国家相关规范,并参照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质量,出具生产厂家 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检测报告。 8、由于格式原因联系方式以此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