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龙岩市纪委监委指定,新罗区纪委监委对龙岩交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龙岩交发地产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郭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良身为长期在国企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靠企吃企”,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明知相关人员未实际到岗上班仍违反规定予以发放工资、津贴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郭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郭良开除党籍处分并与其解除人事关系;经新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良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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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良(资料图)

郭良,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福建省上杭县人,1997年6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97年6月至2001年4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公司职员;

2001年4月至2003年1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公司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多经部经理;

2007年8月至2015年4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龙岩市铁路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任龙岩交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保留市管企业二级企业正职职级);

2022年6月,任龙岩交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岩交发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来源:观八闽、龙岩市新罗区纪委监委

编辑:陈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