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陈云建议将改革开放头个贪污犯判处死刑,邓公是咋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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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中,一些抵制不住诱惑的干部开始浮出水面。广州海丰县委副书记王仲就是一个典型代表。陈云在收到王仲贪污腐败的举报后,大发雷霆,随即向邓公反映,要求对王仲判处死刑。对此,邓公又是什么反应呢?

改革开放初期,国内经济快速攀升,违法犯罪行为也由此滋生出来。广州海丰县因为地理优势,和香港、澳门隔海相望,走私活动极为严重,人民不务正业,都忙着走私挣钱。县委副书记王仲也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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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曾经也是一名献身革命的优秀党员。1976年,他被调任海丰县委副书记,负责指挥海丰县缉私工作。不曾想,一台黑白电视机,打开了他贪污腐败的大门。当地一位广播员为了早日去香港探亲,给王仲家送了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很快,他就通过审核如愿去了香港。尝到甜头的王仲,胆子越来越大,一边对送上门的“礼物”来者不拒,一边将缉私的物资运回自己家中,再转手倒卖。不到两年的时间,王仲侵吞物资、受贿索贿近7万元,在当时相当于一个普通干部100年的收入。

陈云接到举报王仲的《信访简报》后,大为震怒,随即派出100多人的工作组调查此案。在王仲贪污腐败的事实面前,陈云直言:“这样搞下去,过不了几年我们就要亡党!“他很快把这份简报递交了中央,并主张“要严办,杀几个可以挽救一大批。” 邓公翻阅后表示赞同,挥笔写下了“雷厉风行,抓住不放”8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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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判处死刑,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枪毙的县委书记。消息传开后,全国震动,人们都说这是动真格的了。王仲案也成为了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俗话说,打开窗户,清风会吹进来,苍蝇也会飞进来。对此,唯有加强监督,坚持反黑除恶,才能避免社会发展“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