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16时许,阜蒙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塔他线5公里5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突然调转方向准备驶向别处。民警立即将其拦停,刚一靠近便闻到驾驶人杨某某满身酒气。民警对杨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杨某某介绍,早上他去朝阳参加婚礼,婚宴上和亲朋喝了一些白酒,回到家后睡了一觉,觉得自己已醒酒,想去看看老丈人,于是抱着侥幸心里驾车出行……被查的杨某某当场痛哭,表示悔不当初。
交通违法就要承担后果。最终,杨某某被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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