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来,根据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关于开展”安全带、安全头盔守护生命“三年宣教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揭西公安交警紧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不断掀起驾乘摩电车无佩戴安全头盔路面查处、曝光警示和举牌教育等方面宣教整治行动,但有一些摩电车驾乘人员,对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规定不以为然,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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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摩电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摩电车的防护设施较弱,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能防止85%的头部受伤。对摩电车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头部非常关键的保护设备,戴和不戴,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结局可能是生与死的差别。

(▲通过整治,河婆街道头盔佩戴率日益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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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整治,河婆街道头盔佩戴率日益上升)

下面,是揭西近期3宗关乎安全头盔的轻微交通事故,期望您能受到警示教育。今后在驾乘摩电车时,您能”咔嗒“一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1

她有佩戴头盔,安全不会吃亏

3月30日18时35分许,魏某旋驾驶二轮电动车自行车,行径棉湖镇过境公路路段变更车道时,与后方直行由陈某贵驾驶的川ALL**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魏某旋轻微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庆幸的是,魏某旋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未造成较大挫伤,事故中没有生命危险。所以说:驾驶摩电第一招,安全头盔须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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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2

她们没戴头盔,头伤何其后悔

4月25日7时43分 ,卓某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东园镇往塔头镇方向行驶,行经揭西县京棉公路塔头镇濂溪路口时,未按交通信灯指示行驶 (闯红灯),与左侧直行由邓某芬驾驶二轮电动车(载邓某彤、 邓某敏)发生碰撞,造成卓某武、邓某芬、邓某彤、邓某敏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通事故。

本事故中,邓某芬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邓某彤、邓某敏)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邓某芬头部受伤,所幸到医院检查后,所有受伤人员均没有大问题。事故后,经交警办案人员调解,双方已谅解并达成协议。对事故中涉交通违法的,交警部门依法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教育。所以说:驾乘头盔要佩戴,出行安全才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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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3

他带不戴头盔,做法实在不对

5月6日10时50分许,刘某国驾驶共享二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通过揭西县棉湖镇富岭大圆环岛路段时,与林某城驾驶的粤V3***9号轻型拦板货车发生碰撞,事故中刘某国驾驶的共享二轮电动车配备有安全头盔,但刘某国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刘某国头部擦碰伤。所以说:戴个头盔是小事,安全保你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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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但不得搭载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头盔,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

交警提醒

在涉及摩电车的交通事故中,头部是驾乘人员最容易遭受撞击的部位之一。而头部一旦受创,有相当大的概率会导致死亡。安全头盔是保护头部的关键设备,一个合格的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遭受的撞击,从而极大地提高人员的生存几率。请大家驾乘摩车出行时,切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