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某平台抛出了一个话题:违法官员“以死谢罪”为啥不行了?

参与讨论的网友极少,原因是什么呢?一位网友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在中国,贪腐不判死,法律就没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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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太低,值得博一博!这是老虎苍蝇每天打,但每天都汹涌出现的根本原因,就因为贪腐的成本太低,贪数以亿计,判个十年,狱中表情“积极”,连续减刑后提前四五年出狱。

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等于是额外给了体制内官员一条命,哪还谈得到“以死谢罪”?

即使贪官被查,也没有没收其全家财产的先例,更谈不上啥不行了。

在我们的隔壁,同样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越南,贪污受贿达到人民币312元就可以入刑,6万元就可以判死刑了,举报者还能拿到300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奖励,这么大的力度,还愁官员胆敢贪赃枉法?还愁民众不积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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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痛恨腐败,只是抱怨、发牢骚是没用的,当整个社会都动员起来打击腐败时,反腐才能成功。

法治社会不诛心,只重犯罪之行为!

支持死刑判决,不然法律就没有震慑力

如今揪出来的巨贪都不判处死刑,原因都说是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尚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多是对其判处死刑,但都不执行。

贪官掌握国家公权力,不能正确使用权力本身就是最重大的渎职犯罪,加之巨额贪腐,必然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贪官多为数罪并罚,就算有坦白情节也不应更多考虑从宽情节,否则不足以震慑犯罪和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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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对贪官过轻量刑是对人民赋予权力的不尊重,这不是人道主义,贪腐是万恶之源,是重罪,人民不能容忍轻判!

没有死刑的反腐,只能陷入一次又一次重复反腐的怪圈,没有人会惧怕!几千万几个亿,不过是几年十几年的牢狱期限,出来后依然逍遥自在,子孙几代也享受不完。

腐没有死刑,就是在纵容贪腐,就是在保护更大的贪腐!比如李铁和陈戌源,一个国足主帅就涉案2.7亿,一个足协主席就贪污30亿。这是什么概念?普通人需要从新石器时代干到现在,还要向天再借N个五百年!如果贪污受贿几个亿甚至几十亿,都没有性命之忧,那谁还会害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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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戌源早早将家人送出国了,李铁的妻女也早已移民美国,说白了就是都是裸官!财产也早已转移海外,子孙后代几辈子都花不完。

坐几年牢,“积极”表现,争取减刑,出来后便合家齐齐整整了。

网友对于贪腐深恶痛绝,只能在网上表达自己的呼声:

贪腐实行死刑,就是保护平民百姓的生存权,就是真正的人权。反腐其实很简单,把监督权交给百姓,认真对待民众反映的情况,能让蛀虫长不大。

国家法律不容亵渎,特大贪污受贿罪必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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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年都有几个贪官被执行死刑,想贪或正在贪的人,肯定会收手,这才是杜绝贪腐的长治久安之计。

恢复贪腐死刑,实际上是最大限度挽救当前的人民公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