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为保障岛内同胞的权益,维持两岸友好交流,大陆出台了多项惠台政策。然而,在对待大陆同胞时,民进党当局的态度却算不上友好,甚至为了制造两岸对立,不惜篡改岛内法律,剥夺大陆民众在台湾地区的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民进党立法部门党团干事长郑运鹏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岛内行政部门已经发文,要求废除“大陆民众也是中华民国国民”的条文,大陆民众在岛内不必承担“国民”的义务,也不再享有“国民”的权利,言下之意,就是大陆民众不受岛内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台行政部门还强调,自发布之日起,立即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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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促使民进党当局废除这一条款的原因,仅仅是一名大陆民众在岛内获得了高额赔付。此前,大陆钱姓男子在台湾高雄务工期间,在岛内骑自行车环岛时,意外被漏电的路灯电击致死。彼时,该名男子的亲属向高雄市政府发起了索赔,但一审期间,高雄市政府工务部门养工处声称,该男子是大陆人,不适用于岛内赔偿法。岛内法院审查后认为,“大陆民众也是中华民国人民”,最终判定高雄工程局赔偿463万新台币。

台湾属于中国,两岸本就是一家,岛内法院做出如上判决,合情合理且合法。但就是这一正常举动,却引起了岛内“台独”分子的不满,部分“独派”声称,这是大陆发起的“认知战”。甚至有“绿委”公开威胁负责该案件的法官,扬言要将法官送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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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台独”分子的过激言行,也引起了岛内各界的广泛批评。曾担任岛内司法部门大法官,也是著名民法学家的苏永钦表示,台湾地区自诩“自由民主”,却想将法官送评议,令人不齿。不过,奉行“台独党纲”,长期打压岛内“统派”力量的民进党当局,自然不愿意放过这个“谋独”的机会。最终,酝酿数年后,台行政部门正式发布了这一命令,企图在官方层面制造“事实台独”。

尽管台行政部门负责人陈建仁声称,30年前的函释已经不再适用,出于更好维护两岸民众的权利与义务目的,台陆委会才做出了相关决定,希望不要引起误会。但郑运鹏在社交媒体的发文,还是暴露了民进党当局裹挟民意、强制要求岛内民众支持“台独”的丑恶嘴脸。他扬言如果岛内法官再做出类似判决,将被认定为“意识形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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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也不是民进党当局第一次仗势欺人,滥用公权。不久前,台内政部还声称,台籍人大代表凌友诗在被禁止的大陆机关担任职务,违反了岛内法律,需要缴纳50万新台币的罚款。台陆委会还威胁岛内民众称,如果赴陆,要时刻注意言行,不要误入大陆的“陷阱”,否则只会损害自身利益。

不过,两岸统一是大势所趋,两岸有识之士不会轻易向民进党当局屈服。台内政部发布处罚公告后,凌友诗当即回应称,不会向拒绝承认“九二共识”和“一中原则”的台当局,缴纳罚款。此次民进党当局发布“谋独”命令后,国民党民意代表李德维回应称,陈建仁企图通过政治力量,迫害岛内司法和法律,可见民进党当局心里只有“台独”,只是想破坏两岸关系,以捞取政治红利,根本不重视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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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民进党当局的“台独”行径,两岸民众都有目共睹,对于“台独”分裂分子,大陆方面也不会心慈手软,必将采取严厉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