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深入开展,5月23日下午,大城县检察院举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200余公斤鲫鱼、鲢鱼鱼苗被投放进旺村镇大荆河村人工水道与子牙河相通处。大城县农业农村局、旺村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公益志愿者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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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殖放流源于一起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大城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启动公益诉讼同步审查程序,专家意见认定该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应承担修复义务。

经检察官释法明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愿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为使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确定了以增殖放流形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并与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增殖放流协作机制,明确了联合会商、选址选苗、监督指导、组织验收等协作措施,切实保证了增殖放流替代性生态修复高质效开展。放流地人工水道与子牙河相通处,承担着农田灌溉职责。鲫鱼、鲢鱼鱼苗的投放将在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增殖放流作为大城县检察院的一次替代性生态修复实践探索,实现了打击犯罪和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双目标,推动当事人由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同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营造保护野生动物浓厚氛围的目的。

下一步,大城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恢复性司法理念,聚焦“四个领域”不断创新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通讯员 杜雅静 摄影 张家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