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5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鲁立波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李平主持会议。副区长石新亭列席会议,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机关全体人员一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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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石新亭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在尧都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详细解读。执法检查组成员在会后进行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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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立波指出,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检查和监督;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推进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正确实施的有效途径。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为切实了解尧都区教育现状,推动《义务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在尧都区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高度关注,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共同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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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立波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按照《监督法》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后,将进一步出台审议意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三个月内再次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要求真务实。执法检查组要针对重要条目精准检查,不搞“大水漫灌”;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参与,切实形成业内意见,增强专业性、科学性;要下沉学校,深入一线,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坚持用事实说话、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标准,真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督促教育工作全面提质提速。三是要严守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廉洁自律,勤勉务实,自觉抵制“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树立人大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全会精神,为尧都区“三区三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