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史方舆纪要》之中,关于记载绥宁历史部分的注释和解读之一
【本期绥宁历史冷知识提示】:
本文通过对《读史方舆纪要》所载绥宁历史的解读,为读者回答以下问题。
1、历史上绥宁为“本唐溪洞徽州地”,“溪洞”是什么意思,是“洞”还是“峒”?
2、“溪洞徽州”到底是始于唐朝,还是始于五代十国?
4、莳竹县名为何在历史上只是一个短暂的县名?绥宁老县城在市之名,为何是“在市”而不是“寨市”?
5、从宋代开始,绥宁县道、州、府行政管辖有何变迁,县城的城墙周长有多少,管辖多少个乡镇?
【《 读史方舆纪要》简介】
《读史方舆纪要》由明末清人顾祖禹辑著,是我国古代一部历史地理、军事地理名著。全书一百三十卷,舆地要览图三十六幅、沿革表三十五份,共计二百八十多万字。
本书作者顾祖禹,一生博览群书,考证史事,参考二十一史和一百多种地方志,并实地考察许多地区,将历史与地理结合起来,辑著此书。
《读史方舆纪要》问世后,为兵家所重视。其中晚清中兴四大名臣、军事家、政治家、湘军著名将领,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左宗棠,受此书影响最大。此书被世人誉为“千古绝作”、“古今之龟鉴,治平之药石”。梁启超称赞该书“实为极有别裁之军事地理学”,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读史方舆纪要》记载绥宁县的原文】
绥宁县州⑴东百十里。南至广西义宁县⑵二百七十里,东至宝庆府城步县百三十里。本唐溪洞徽州地⑶。宋初,为群蛮所据。太平兴国中内附,置莳竹县⑷,属邵州,寻又没于蛮。熙宁九年,收复其地。元丰四年,仍置莳竹县,隶邵州。八年,县废。崇宁二年,复置莳竹县,寻改曰绥宁。绍兴十一年,属武冈军。元属武冈路。明洪武三年,改今属。城周不及二里⑸,编户三十三里⑹。
【白话版】
绥宁县为直隶靖州管辖,在靖州的东面,靖州州城与绥宁县城的距离为一百一十里。绥宁县南与广西义宁县相邻,两县城之间的距离为二百七十里,东与宝庆府(今邵阳市)下辖的城步县相邻,两县城之间的距离为一百三十里。
绥宁县原为唐朝时设立的溪洞徽州之地。北宋初,为当地少数民族土著势力飞山蛮占据。宋太平兴国(976年—984年)年间,溪洞徽州飞山蛮归附朝廷后,朝廷撤销溪洞徽州,新设置莳竹县,隶属邵州(今邵阳市),不久又被飞山蛮占领,废除莳竹县,恢复溪洞徽州。
熙宁九年(1076年),朝廷重新夺回此地,徽州为羁縻州。元丰四年(1081年),再次撤销羁縻徽州,仍然设置莳竹县,隶属邵州。元丰八年(1085年),飞山蛮再次恢复溪峒徽州,莳竹县只存其名,实际上已被废掉。
崇宁二年(1103年),朝廷对飞山蛮实行剿抚并用,恢复莳竹县,不久(注:就在当年)改称绥宁县。绍兴十一年(1141年),改隶荆湖南路之武冈军(注:该书此处有误,据《湖南省志》、《绥宁县志》等地方志记载,绥宁县于崇宁五年改隶荆湖南路之武冈军)。
元代绥宁县隶属武冈路管辖。明朝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改为如今的直隶靖州管辖。
绥宁县城(在市)城墙的周长不到二里,全县编户的基屋机构有三十三个里。
【注释】
⑴州,指靖州,当时靖州管辖州治所在地的永平县,另领绥宁县、会同县、通道县、天柱县(清雍正五年(天柱县改隶贵州,属黎平府)。
明清时全称为靖州直隶州,隶属辰沅永靖道(又称辰沅永靖兵备道,治凤凰,辖辰州、沅州、永顺3府,靖州直隶州,乾州、凤凰、永绥、晃州四直隶厅)。
这也是清代和民国时期,绥宁县为称为湘西十三县之一的原因。
⑵广西义宁县,古县名,是一个已经撤销的县,位于广西桂林市。1951年8月撤义宁县,1951年8月,义宁县宛田区庙坪片9个行政村划归龙胜县,其余地区并入灵川县。1961年6月临桂、灵川分县,原义宁县区域转属临桂县。
⑶唐溪洞徽州地,唐贞观十一年(公637年),开始设立徽州,系经制州。所谓经制州,史上又称“正州”,也就是国家行政的置州。唐宋时期的一种行政建置,因按国家统一规范建立而正式建立的州,称“经制州”。
徽州地域除今绥宁县外,还包括了今通道侗族自治县大部、城步苗族自治县大部、贵州省天柱县部分、以及新宁县小部。
《 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据天柱县州(指靖州)西北二百里。本蛮地。洪武二十五年,置守御天柱千户所于此。万历二十五年,改置县,又割绥宁、会同两县地益之。县未有城,编户八里。”
《天柱县志》记载:“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置天柱县,县署设在凤城,朱梓为首任知县,划出会同县的汶溪所、江东里和绥宁县的远口里、镇远巡检司(六池)、江东巡检司并入天柱县,属湖广布政司靖州。”
溪洞,在历史文献中又写作“溪峒”,因此在史籍中,“洞”和“峒”基本相通。古代指今部分苗族、瑶族、壮族及其聚居地区,如湖南的飞山蛮十峒、梅山蛮三十二峒以及上峒梅山、下峒梅山(古代为苗瑶居住地)等。
新中国成立后,侗族身份得到国家的识别和确认,侗族也就从苗族和壮族族群中析出,因此,溪洞也包括部分侗族及其聚居地区。
历史上,“溪洞”之名,最早出现在《隋书·炀帝纪下》:“高凉通守洗珤彻举兵作乱,岭南溪洞多应之。”
到了宋代,“溪洞”就频繁出现在史籍中,如《宋史·蛮夷传二·西南溪峒诸蛮下》:
“湖南州县多邻溪峒,省民往往交通徭人,擅自易田,豪猾大姓或诈匿其产徭人,以避科差。”
北宋文学家、宰相苏辙《论渠阳蛮事札子》:
“杨晟台等手下兵丁虽止五六千人,然种族蟠踞溪洞,众极不少。晟台桀黠,屡经背叛,惯得奸便。”
此文是苏辙上奏进言议事的一种公文。渠阳,即渠阳县,古县名,北宋元丰五年 (1082) 置,属诚州。治所在今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水东岸,有遗址,北宋崇宁二年 (1103) 改为永平县。
现在有地方史研究爱好者认为,诚、徽二州不是在唐代设立的经制州,其理由也是《 读史方舆纪要》中所记载的:
“(靖州)唐为溪洞诚州州境,在唐时为叙州之境。五代时,马氏有其地初,马希范击破诸蛮,蛮皆降附。后周时,杨正岩以十洞称徽、诚二州。”
研究者认为,这段话第一句明显有矛盾的地方,既然说靖州唐时为溪洞诚州州境,为何又说在唐时为叙州之境?而后一句说明,诚、徽二州并非唐朝时期的经制州,而是后周时,土著首领杨正岩所统治下的十洞,应该是自立为徽、诚二州。这也算是一说吧。
这里的延伸解释一下,“洞”和“峒”虽然在历史上通用,但是在绥宁乡村有各自不同的含义。在绥宁南部乡村,“洞”指瀑布,也指河流和溪流流经山地的峡谷。“峒”实际上也指高地落下的水流和瀑布,但更多的指水流和瀑布上方的台地。这种台地比较宽阔平坦,有大片耕地、山林和自然村落。
“洞”的范围要比“峒”的范围要大。“洞”代表的是河流和溪流,绥宁民间流传古时以“溪河管地,地管山,山管田(一说田管山)”,因此“洞”指溪、河流域,而“峒”只是指台地上的田野、山林和村庄。
另外,绥宁传统土语中,“洞”的含义,从古汉语“洞,疾流也”(《《说文解字》》),也就是流水很急的地方,山区流水最急的地方莫过于瀑布,而不是指“洞穴”的“洞”。“洞穴”的“洞”,在绥宁土语中称为“孔”。比如,岩洞,绥宁土语称为“岩孔”。
因此,绥宁南部乡村,很多称“洞”的地方,比如,筲箕洞、龙洞、响水洞、鹿洞、吊水洞等等,只有瀑布,没有洞穴。
⑷莳竹县,古县名,也是是古河名,古乡镇名。溪洞徽州治徽城所在地,古称时竹峒(相当于现在市县所辖的乡镇一级机构),为诚徽二州十峒之一。
徽城西有河迂绕,古称莳竹河,后称西门河、西河,现仍称莳竹河。莳竹县莳竹峒和莳竹河而得名。
莳竹,是溪洞徽州一种民间以竹子为装扮的独特民风民俗。比如,当地习俗,结婚迎亲队伍走在最前面的是两位儿童(有的是两男童,有的是一童男一童女),各举一棵带枝叶的竹子,竹子上点缀花朵,并挂一个点燃的灯笼。
又如,每逢喜庆之事,当地人家喜欢在门前路口搭建竹拱门,以竹叶或藤蔓装扮。祭祖时,要在堂屋内用竹子蔑片扎花后,搭建花山殿,门前路口同样要搭建竹拱门。
溪洞徽州撒销置莳竹县,后改为绥宁县,州治所在地称废徽城,县治仍设在废徽城。由于土著反对撒徽州置县,县治地名也成为一种朝廷与土著之间的博弈。
北宋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撒徽州地置莳竹县,莳竹县实际仅存四年,北宋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土著恢复溪峒徽州,莳竹县名存实亡。两年后,也就是北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宋廷不得不废掉莳竹县,承认溪峒徽州。
五年之后,即北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朝廷将溪洞徽州复改为羁縻徽州。崇宁二年(公元1104年),宋廷迫徽州再次归服,恢复莳竹县,当年易名为绥宁县,其中的寓意是“绥之以宁”。
也就是在莳竹县易名为绥宁县,诚州也改为靖州,溪峒诚徽二州改名后,正好合为“绥靖”,但绥宁历史上的隶属关系,第一次离开沅水流域的上一级行政管辖,先为资水流域的邵州管辖,后归五年改隶荆湖南路的武冈军。
置绥宁县后,因由朝廷派知县,带来了中原文化,当时汴京习惯性的口语,把户籍在某城市的人称为“在城人”,比如《水浒传》、《窦娥冤》等文学作品中就保留了这种语言习惯。
因此,废徽城被汴京来的官员吏属以及军兵,称为“在城”,县治所在的里(相当于现在的乡镇)被称为“在城里”,也就是城关里或城关镇的意思。又因“在城”处在全县最繁华的闹市之地,又称为“在市”,“在城里”也改成“在市里”。
这也是绥宁老县城“在市”之名的来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出版的《湖南省地名志》,客观地采用了以上说法。现在的“在市”之名被改为“寨市”,认为“寨”字可反映苗侗历史风貌,其实是一种误解,没有任何历史根据,也体现不出苗侗历史风貌。
如果真想要体现苗侗历史风貌,把“在市”改成徽城、莳竹、飞凤(绥宁古土著县名)更为适合,要不就用“在市”之名,更符合绥宁县治历史的变迁。
⑸城周不及二里,指明末清初绥宁县老县城的城墙总长度。据清同治版《绥宁县志》记载:“石城世传为诸葛武侯所筑,明时始拓之周围约二里许,土门三座。正统间为苗贼攻破,后增高丈余,厚五尺。”
从以上记载可看出,绥宁县城到了明朝时还是石头砌筑城墙,城门为土门,大约有两里长,康熙版《绥宁县志》记载为“城垣周围二里三分”。因此,绥宁县城在历史上又被称为石头城。
“正统”为中国明朝第六个皇帝明英宗朱祁镇登基后的年号。从宋代到明朝正统年间,历史上苗民多次起事,屡屡攻破县城。宋绍兴十一年,绥宁县城被苗民攻破后,县城被迫迁往武阳寨(今李西苏家村),绍兴二十五年才复还旧治,时间达十四年。
清同治版《绥宁县志》又记载:“范成龙重修三门、城楼及周围雉堞,现在城垣周围二百九十六丈。”范成龙于康熙年间,平定“三蕃”之后,任绥宁知县。也就是说,在范成龙任知县期间,绥宁城垣周长不足三百丈,仍然“不及二里”(一里等于一百五十丈)。
又载:“亁隆二十四年,知县陈于宜领帑兴修城垣,二十五年报竣。城垣一,出东南西三门,城身内外计长三百三十六丈五尺,底宽八尺,顶宽七尺,内外俱系方石,顶铺石板,上加土六七寸,城上陴垛(注:指城上的矮墙,亦称“女墙”;俗称“城垛子”。)三尺五寸。”
至此,绥宁城垣周长终于超过二里。当然,这是在《 读史方舆纪要》出书以后的事了。
绥宁县城的城墙,在民间期间,当时县里以修公路用石料为名,将城墙全部拆除,但公路并未修建,直到解放后在市才通公路。
⑹编户三十三里,这里的“里”为古代居民的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比如县城所在地的在市里,夏一里、夏二里,都一里、都二里。当时全县共有三十三个基层行政单位的“里”。
明朝推行里甲制。里甲制承担三项职能,一是编造户籍,不管哪朝哪代,户籍均为重中重;二是催征赋税;三是维持社会治安。因此,在地史志中习惯在“里”前冠“编户”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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