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5月12日晚,安庆市岳西县王某某带两女儿(分别8岁、2岁)外出。23时40分许,王某某用从家中携带的绳带,将两女儿与自己缠缚后投河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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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里,多数是把自己的委屈,带入到对女主的同情。

还有一部分是对女主的支持:

——a,妈妈死了孩子没人疼,妈妈放心不下,这是爱孩子的表现。
——b,带孩子一起走,也是一种解脱,她有权利尽自己最后一点能力“保护”自己的孩子,有权利替一个母亲决定孩子生死。
——c,婆家太坏了,孩子妈妈实在没办法了,所以带孩子一起走,可以同情和理解。

对这件事,我想说清楚几个问题:

1,就算这女的没有一分钱的婚前财产,婚后增值的部分,和男方当付的抚养费,一分钱都不会少。

也就是说,这女的根本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你可以打官司抗争,也可以和男的以命相搏。

真到了山穷水尽,你自便好了,但请放过这两个孩子!只要放过这两个孩子,孩子就有无限的未来。

你怎么知道孩子未来的命运?苦?恰恰会苦尽甜来!

明明有千万条路可选,这女人却倒行逆施的做了最无脑的选择,拿别人的问题来惩罚自己!

2,这女的,与其说可怜,不如说可恨!本质上和“重庆抛子案”的张波无异!

大晚上的,在两个女儿的哭喊声中,一手绑上一个女儿,然后投河,何其歹毒?

禽兽不如!

孩子不是私产。
孩子有私人属性,孩子也有公共属性。我们必须要清楚一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杀了孩子的,都是杀人犯!

你有这狠劲,带走有错的人啊?
为什么反而杀了无辜的、自己最亲的人!?

3,这女的倒行逆施的所有根源,都因无脑。

因为无脑,所以分不清是非对错。

因为分不清是非对错,所以一直在倒行逆施!

她杀孩子是第一次倒行逆施?

才不会!

她之前一定如评论区a、b、c的那些人一样,因为分不清是非对错,做了无数次的倒行逆施!

没错,说的就是a、b、c里那些分不清是非对错,整天倒行逆施的人!

当你同情一些人可怜的时候,你都不知道TA平时做了多少倒行逆施的可恨之事!

4,有太多太多人,真的是一点分辨能力和逻辑能力都没有,整天在是非不分的、“亲者痛仇者快”的倒行逆施!

本案中的一些人,无视杀害孩子的事实,通过各种美化,好像“杀的正确、杀的有理”似的。这些奇葩的人,敢说倒行逆施的事做的少?

胡锡进、司马南莫言,分的清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吗?

俄乌冲突,分得清谁对谁错、分得清我国的实际站位吗?

分不清是非,必定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必定会倒行逆施的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