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上周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冲击效应延烧。除了已被提名的中国国民党“立委”林文瑞首当其冲,一旦新法上路即不得参选;去年刚当选金门县长的陈福海,也因过去担任议员时曾在议长选举中受贿遭判刑10个月,触犯三读条文规范的不得参选条款,无法竞选连任2026金门县长。

根据陈福海当年收贿判决书指出,陈于1994年当选议员时,在议长选举中卖票收受贿款,陈不服上诉,“最高法院”第三次发回更审判决有投票权之人陈福海收受贿赂,处有期徒刑10个月、褫夺公权1年。陈触犯“刑法”第143条、144条、“公职人员选罢法”第98条第3项。

陈福海去年曾以国民党“同舟计划”恢复党籍,但国民党最后提名杨镇浯竞选连任金门县长,引发陈福海不满,陈决定在同年6月加入民众党,但以无党籍身份参选金门县长。

至于获国民党提名参选下届云林县“立委”的林文瑞也面临无法参选,据了解,在接替人选方面,云林张家属意现任云林县文化观光处处长陈璧君,陈原要参选山线“立委”,但可能接替林文瑞改选海线;山线部分,则可能由上届曾选过“立委”的现任云林县副县长谢淑亚再度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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